马哈迪的斗士党获得社团注册局批准,下届大选可以用自家牌子上阵。
对马老来说,算是如沐春风,斗士党虽然是蚊子党,但正式上市,老人家总算有瓦遮顶,可以结束无党可栖的政治流浪日子。
ADVERTISEMENT
不过,马老爷子的雄心不是小小的斗士党可以承载的。几天之后,转个身子,他又说,如果政府委任他领导“国家复苏理事会”(National Recovery Council),那他可以退出斗士党。
大家都熟悉“国家复苏计划”,但是,抱歉,我并不知道“国家复苏理事会”是什么东东。再三查证之下,原来,这个理事会并不存在,而只是马哈迪自己的创意,他希望亲自领导这个理事会来对抗疫情。
只是,马哈迪凭什么认为他自己有资格领导对抗国家疫情,我摸不着头脑。他既不是政府领导,也不是公共卫生或病毒专家;到目前为止,也未曾听到发表过有真知灼见的抗疫策略。
比较合理的解释是,自恋型人格(narcissistic personality)让他只看到自己,相信自己,以至失去对现实环境的认知,以为自己依然是世界的主角。
在希腊神话中,河神和泽神之子纳西瑟斯(Narcissus)长得像是宋仲基,人见人爱,车见爆胎。一天,他在池水中见到自己的倒影,无可自拔的爱上自己,离不开池塘上自己的影子,结果死于忧郁症。
自恋型人格如果严重,就会演变成为一种失调症(disorder),患者会夸大自己的地位,以为没有他就一切都不行;进而寻求无节制的权力,以为别人都应该顺从于他的意志和要求。
我不确定马哈迪的状况。但是,从马老爷子上个月向国家元首自我推荐出任“国家行动理事会”(National Operations Council),异想天开要回到70年代的统治模式,结果未受理会。自讨没趣之后,一个月后又来个神主意,要以复苏理事会为名领导国家。自恋倾向已经相当明显。
作为仅有4名国会议员的斗士党党魁,马哈迪的意愿,不可能凭空实现,任何要重新登上权力中枢的意愿,大概还是落空。
不过,如果马哈迪把自恋程度降低一些,懂得操作本身有限的影响力,造梦不要造得太大,那么,自己家族和斗士党或不至于迅速泡沫化。
特别是大马政治生态转型,民意分散,政党分裂之下,小型政党如斗士党和MUDA,如果懂得出牌,可能还有可为之处。
斗士党申请注册将近一年,屡次遭到拒绝,搞得一度要发动示威来抗议;而今无预警的获得批准,不是没有理由,也反映了政治局势变化下的需要。
之前的思维,有高层人士担心斗士党和MUDA会打击土团党的力量,毕竟,前两者都是原土团的高层组成,支持者可能重叠,冲击土团。这使到斗士党和MUDA的注册困难重重。
但是,土团成为执政党骨干之后,它逐渐发觉,要靠自己的壮大而继续执政,有很大的难度;但是,靠对手分散和分裂而让自己继续执政,相对的比较容易。
希盟的貌合神离,和对手暗通款曲,让国盟没有直接威胁;巫统的分裂,更让国盟捡到便宜。如果斗士党和MUDA加入竞争,可以进一步分散反对阵营的票源。
斗士党是民族主义右派政党,巫统也是民族主义右派政党,两党支持者主要是马来社会乡区保守人民,用斗士党分散巫统支持,其实是一个好主意。MUDA是自由多元主义政党,希盟也倾向自由多元主义,两者的基本盘都以城市中产阶级为主,用MUDA分散希盟票源,也是可行之计。
斗士党注册获准,也让马哈迪和慕尤丁的芥蒂减少许多。从马哈迪迫不及待的宣布要和财长东姑赛夫鲁见面,会面之后又喜不自胜的一提再提,明显露出他的内心状态。
马哈迪不需要同时有慕尤丁、安华、纳吉3个对手。比较而言,慕尤丁只是他的次要敌人,安华和纳吉才是他的主要敌人。
只要利益一致化,斗士党,以及MUDA和沙巴民兴党就有可能和希盟划清界线,并和国盟建立某种合作关系,而马老爷子也可以再度获得聚光灯的聚焦,享受自恋的满足感。
当然,这不表示马哈迪会登上权力中枢,也不可能领导国家复苏理事会,实际上,也没有这个理事会。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我们的种族和宗教规范及做法究竟哪里出了问题,以至于到了如此不堪的地步?长期以来我们引以为豪的种族和谐与宗教宽容如今在哪里?
在上周六召开的律师公会常年大会上,禁止在律师公会活动中饮用含酒精饮料的动议被断然否决。约400名成员进行了投票,结果是以压倒性多数否决了该禁令。一位投反对票的律师说,律师公会及其各州组织必须保持世俗化。
我感到有些困惑的是,禁酒问题在律师公会大会一再被提出,但每次都被坚决否决。上周六的会议也是如此。我赞扬律师公会的决定,因为这是正确的举动,而他们的决定始终都是正确的。
我的下一个问题是:为什么一些穆斯林律师如此坚持反对其他信仰的同僚饮用含酒精的饮料,而这并非他们的权利。这些人都是律师,是应该对法律和正义,以及对侵犯他人权利有第一手了解的专业人士。是什么让一些律师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变得如此天真和不体谅?
别忘了,宗教自由的原则是建立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没有任何宗教在本质上优于另一种宗教。期望或强迫不同信仰的人遵守自己的宗教信仰,会破坏这一基本原则。
遗憾的是,近年来,国内出现了一种不断上升的趋势,即宗教规范——特别是伊斯兰原则——被加诸于包括非穆斯林在内的普通民众。例如,尽管法律允许非穆斯林饮酒和参加演唱会,但仍有人试图基于宗教敏感性限制或禁止酒类销售,并对演唱会进行监管。
普通会员 | VIP![]() |
VVIP | |
---|---|---|---|
星洲网平台内容 | |||
星洲公开活动 | |||
礼品/优惠 | |||
会员文 | |||
VIP文 | |||
特邀活动/特级优惠 | |||
电子报(全国11份地方版) | |||
报纸 | |||
此外,还发生过非穆斯林因受伊斯兰标准影响的“体面”着装规定而被拒进入政府大楼或工作场所的情况,以及对不符合保守宗教观点的电影、书籍和公开表演进行限制,尽管这些内容可能不会冒犯所有大马人。
我们的种族和宗教规范及做法究竟哪里出了问题,以至于到了如此不堪的地步?长期以来我们引以为豪的种族和谐与宗教宽容如今在哪里?
回到律师公会的问题,我认为这个问题归根结底是个人自由与某些人试图强加给更广泛社会的道德或宗教观点之间的矛盾。要求在律师公会活动中禁酒的呼声持续不断,这反映了关于个人权利与集体规范的更广泛争论,而这种争论往往是由宗教、文化或道德因素决定的。
伊斯兰是我国官方宗教,一些个人或团体可能认为在专业场合不应允许饮酒,即使是非穆斯林也不例外。一些人认为,在律师公会的活动中饮酒可能会造成不专业的形象或导致不当行为。有些人可能认为,禁酒会使活动对那些因宗教或个人原因而不饮酒的人更具包容性。另一方面,反对禁酒的人则认为,选择是自由的,参加这些活动的律师和专业人士应有权决定是否饮酒,只要是在合法的情况下且负责任。
还有一点是所有明智的人都应该能够接受的,那就是律师公会是一个专业组织,而不是一个宗教机构,不应该受到任何一个团体的道德或宗教观点的约束。既然禁令已多次被否决,不断提出来就表明有人不愿意接受多数人的决定。
这场争论的持续存在反映了个人自由与强加的道德标准之间更广泛的社会斗争。这与其他问题类似,如着装规范、公共生活中的宗教表达或对某些娱乐形式的限制。
究其核心,反对在律师公会活动中饮酒的原因可能与健康或专业精神无关,而更多是为了推行某种特定的世界观。当这种辩论在遭到明确反对的情况下仍不断出现时,这表明背后有意识形态的推动,而不是实际的担忧。虽然提倡禁酒的人完全有权这样做,但他们无权在世俗的专业环境中将自己的决定强加于他人。
只要律师公会的大多数成员继续支持个人选择,那么实施禁令的尝试就有可能持续失败。本应如此!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