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太控法师骗财案 现身推事庭出示病假单 被告拘捕传票取消
(槟城讯)富太控法师骗财一案,被告在推事庭上现身,出示病假单而获得取消拘捕传票。
54岁的被告苏兴安,原本应该在今年8月17日出庭,当时他缺庭而遭法庭发出拘捕传票。
他共面对两项控状,在首控状中,指他于2000年10月至2002年3月之间,在一间屋子内,失信58岁的吴丽莉交给他的43万3千800令吉,触犯刑事法典第406条文。
次控状指他于2000年7月至2002年3月之间,于同地点失信53岁的洪成梁的13万9000令吉,触犯同等法令。
推事艾奴莎琳把案展明年2月20日审理,主控官是卡鲁首席警长,代表律师是雷耶。
吴丽莉是希望法师施法让金屋藏娇的丈夫回到身边,深信他可以帮她改运,而双手奉上25万令吉及31粒钻石供作法之用,她是在2006年3月1日把法师告上民事庭,要求对方归还所有钱财。
这宗案件将于今年11月21日在高庭续审,诉人代表律师为嘉迪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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