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强奸女儿.男子改口不认罪
(马六甲)被控强奸亲生女儿的男子,周四(10日)在法庭上改口不认罪,法官谕令7月2日审讯。
被告是现年51岁的阿都拉哈仑,来自甘榜南门支那勿刹。
他被控于2007年8月26日晚上8时,在住家与当时年仅14岁10个月大的亲生女儿发生性关系,触犯刑事法典第三七六(一)(乱伦)条文。
被告今年1月14日正式被控时俯首认罪,法官择定2月14日下判,惟下判日当天基于相关报告未准备好,再展至周四(10日)下判。
不过,被告周四(10日)在地庭法官占利峇卡面前改口否认有罪,并向法官透露已聘请律师辩护,惟其代表律师周四(10日)并未出现在庭上。
占利峇卡过后决定今年7月2日开审此案,被告不获保外。
在上述案件中,被告一旦罪成,将面对至少6年但最多不超过20年监禁以及鞭笞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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