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子放妻子私处恐吓.男子控恐吓伤人罪
(彭亨.关丹)一名马来男子涉嫌徒手打伤妻子,并以刀子放在妻子私处进行恐吓,周四(1月8日)被控以刑事恐吓及伤人2项罪名。
被告罗斯兰沙列(41岁)周四在关丹第一推事庭内被提控。
被告所面对的第一项罪名是涉嫌于1月3日晚上8时,在位于甘孟路三英里的甘榜古尼亚花园一住家内,以2把刀子放在40岁妻子的私处,并威胁将伤害对方,因此于刑事法典506条文(刑事恐吓)下被控。
被告的第二罪名,即涉嫌于1月3日清晨6时30分,在同一地点徒手打伤其妻子,因此于刑事法典323条文(伤人)下被控。
被告否认有罪,因此推事诺再韩允许被告以3000令吉保释外出,于1月21日重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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