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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3/2009
滥用射杀果蝠执照.3猎人被扣
作者: admin

(彭亨.北根)滥用射杀果蝠(大蝙蝠)执照,3名猎人遭野生动物保护局扣留!

彭亨州野生动物保护局长卡里哈表示,3名年龄介于45岁至53岁的猎人是于3月9日,上午8时,在巴西班让的丹绒阿卡斯森林区,遭执法人员扣留。

他补充,根据现有的条例,一名猎人可以向野生动物保护局申请射杀果蝠的执照,但执照只允许成功申请者在3个月内射杀不超过50只的果蝠。

“在这起案件中,3名猎人之中只有2人拥有执照,但他们却一共射128只果蝠,换句话说,他们已经触犯1972年野生动物保护法令第68条文。

一旦罪名,被告可被判罚款3000令吉,入狱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他说,执法人员也扣留他们的猎枪。

他是周五(3月13日)在此间举行新闻发布会上,这么表示。

卡里哈表示,根据现有的条例,猎人只可以在清晨5时至7时,及夜晚7时及深夜时分,才能猎杀果蝠。

他表示,果蝠拥有一定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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