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少妇教唆小男友杀死丈夫,控方要求最高法院上诉庭把少妇的刑罚从9年延长至终身监禁,但遭三司驳回。
陈锡强大法官代表三司发表判词指出,被告面对的误杀罪名,刑罚是终身监禁或坐牢不超过10年,判她坐牢9年并不算轻。
少妇因为长期受丈夫殴打以致精神异常,罪责获得减轻。高庭审案法官因此认为,少妇的罪责还不至于被判终身监禁。
大法官指出,上诉庭很难不同意审案法官的看法,也不认为法官错用了同情心。三司也并非不关注这项判决可能发出错误信息,让那些可能因为婚姻缺乏爱而有意犯下同类案件的罪犯,以为可以把丈夫除掉,然后只坐几年牢了事。
不过,上诉庭确定高庭的判决并不担心这点。这是因为本案被告是在无法完全控制自己的精神状况下,判断也受到影响。
25岁少妇阿妮扎承认教唆在酒廊工作的小男友莫哈末纳斯(17岁),于前年7月1日凌晨5时和清晨7时45分之间,在黄埔通道第74座组屋16楼的走廊上杀死丈夫马纳(29岁,唱片骑师)。
教唆误杀罪名的法律从去年4月起已经修改,原本可达10年的狱刑提高至20年。不过,被告是在旧刑罚下被控。
大法官说:“每一起案件都有各自的情况,在目前的法律下,未来的罪犯将会被判处更长的刑罚,即20年监禁,而不再是10年。”
大法官周一(4月20日)在判词中指出,高庭法官审理此案时,排除了被告若不判终身监禁,将有重犯的危险的说法。2名精神科医生指被告的精神状况只是过渡性,主要原因是受到死者长期的殴打。被告的情况是可以治好的。高庭法官同意医生们提出的看法。
高庭法官也认为,被告会跟小男友串谋和操纵他犯案,完全是因为6年来受到死者殴打,案发时精神异常影响了判断能力,才会那么做。死者是导致被告犯案的原因。
虽然在另一起案件中,有精神科医生指出“在精神科中没有什么是肯定的”,但三司指出,法庭若仅因为在下判时,不能完全肯定让被告出狱是否安全,而判一个精神不稳定的人终身监禁,这对罪犯来说是不公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