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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2009
陈书北:小商应回原地营业.一区不允有2早市
作者: admin

(柔佛.新山)柔佛再也区州议员陈书北指出,在同一个地区不容许出现两个早市,因此在柔佛再也德达14路边的早市流动小商,应重新回返柔佛再也广场内受规划的早市地点营业。

他指出,在处理柔佛再也早市的课题上,他坚持立场:不会让一小撮的人为了个人的利益,而为所欲为地搬离指定的营业地点;他们到路边开档,不止影响他人,也破坏交通。

有关柔佛再也早市小贩取得在德达14路开档营业但执照又被收回的投诉,陈书北说,这事件涉及滥权问题。

他说,他也有针对新山中区市议会增发流动小商执照的事件,要求新山中区市议会正视及调查,并及时加以纠正。

他指出,这些在德达14路边开档却“受阻”的小贩,实际上他们仍可以回到原来的合法早市地点继续做生意。

因此,他说,受影响的小贩,并没有受到阻止营业,他们只是受阻止在不该摆档的路边做生意。

他指出,这些获得执照在德达14路边营业的流动小商,市议会也有通融处理,允许他们在半年的执照满期后,才迁离该非法营业的地点。

流动小商禁路边开档

陈书北说,新山中区市议会在上两周才开始严格执法,不让这些流动小商继续在路边开档。这些小商在路边做生意,不但影响交通,也引来其他商家和公市里的小商不悦。

他表示,身为州议员,他以其选区内人民的福利为主,商家、公市贩商、居民的利益和感受他都要顾及,不能因为一小撮人的个人利益,而任由地方上的发展计划受到破坏。

“我们也不能允许任何人把法律操纵在自己的手上。任何人在考虑本身的利益时,也必须同时考虑他人的生存。”

阿末惹利没允准搬迁

针对受影响的流动小商声称掌管地方政府事务的巫统州行政议员阿末惹利允许他们迁往德达17路营业,并指而受阿末惹利委任为搬迁委员会主席的陈书北至今都未替他们解决搬迁问题的事件,陈书北慎重澄清,并没有任何人承诺可以安排受影响的流动小商迁往德达17路。

他说,由于他是柔佛再也区州议员,自然受阿末惹利委托成为流动小商搬迁委员会主席。而在这事件上,阿末惹利并没有承诺允许流动小商迁往17路。

他也强调,在这起早市流动小商的风波事件上,了解柔佛再也早市的历史是非常必要的。

会员执照被收回阻开档
流动小商公会讨公道

在今年9月2日获得社团注册局批准注册的柔佛再也流动小商公会,周二(12月8日)召集21名会员举行新闻发布会,要求政府在“一个马来西亚”概念下,尽快解决该会会员在柔佛再也公市外的德达14路经营早市受阻的问题。

公会共有22名会员,共有21名会员在会长林和忠的率领下,举行新闻发布会。

公会也要求陈书北尽快为他们处理搬迁的事务,让事件得到一个圆满解决,否则公会将采取进一步的行动。

林和忠声称公会部份会员约在6年前开始经在柔佛再也公市内的停车场摆档经营早市生意,后来他们在今年3月15日申请到由新山中区市议会发给执照,允许他们每周六及日在德达14路(公市外)经营早市小贩生意,营业时间是上午7时至10时,共3个小时。

他声称他们以有牌小贩身份营业的第一天,执照却突然被新山中区市议会收回,使他们变成无牌小贩。

他说,过后他们多次试图继续回到原处摆档,但是市议会执法人员却比他们更早来到早市地点,阻止他们开档。

陈琮胜:阿末惹利准迁17路营业

公会理事陈琮胜则声称他们于5月7日得以会见柔佛州房屋、地方政府、公共工程及公共设施委员会主席拿督阿末惹利时,阿末惹利有“允准他们从德达14路迁往17路营业”,并声称阿末惹利也“承诺在搬迁事务未妥当处理之前,受影响的小贩可以继续在原址做生意”。

陈琮胜也指当天出席者尚有柔佛再也区州议员陈书北、市议员吴惠萍、柔佛再也公市小贩公会主席、柔南流动小商公会会长姚文春和新山中区市议会官员。

他也声称“州议员陈书北至今都未为他们完成搬迁到17路营业的事宜”,并谓他们要回到原址营业时,又会被市议会执法人员开罚款单,并没收小贩的遮阳伞等。

他也指一名与他们一样营业执照被收回的友族女小贩,在11月3日申请更新营业执照时,却获得新山中区市议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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