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马华“轮任制”始于60年代
玻州马华知知丁宜州议员叶新安因为不满行政议员职位被撤换而“闹辞职”,不禁令人对玻州马华行政议员职位的“轮任制”感兴趣。
玻州马华很早就出现“轮任制”。
自从玻州马华分配2个传统州议席以来,为了公平起见,2个州议席州议员都会轮流担任州行政议员。
在60年代期间,当拿督罗运通与拿督傅瑞业任州议员时,曾经以“一人担任一年”来轮任(玻州行政议员的任期是以1年为期)。
规定命名为“2届1任”
马华中央领导层为了让这项传统“轮任制”能够公平的实行下去,特限定做州议员者只能最多做2届州议员及1届行政议员,然后就得让贤,并把这项规定命名为“2届1任”,让玻州马华2名州议员轮流担任州行政议员的职位。
这项传统也有一项不明文规定,如果2名州议员皆是新人的话,就依据谁在马华的党职位高,谁就先当行政议员。
2008年大选中,2名新人傅子初和叶新安中选为州议员,如果依据党的规定,贵为加央马华区会主席及玻州义务秘书的傅子初应该先获推荐为行政议员,但令人始料不及的是,只在巴东勿刹区会担任副主席的叶新安却先受委为行政议员。
当时,玻州马华曾经为此事向州务大臣交涉,但米已成炊,州政府唯有继续让叶新安担任下去,并答应在2年后才换人。
据知,叶新安认为他在担任行政议员至少要当1届(5年)换人才算公道,他认为在他担任行政议员半途中被撤换是很不公平的,因此才会发生“闹辞职”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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