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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9/2010
新加坡.三司撤销谋杀死罪改为伤人罪.2死囚想死却捡回命
作者: admin

(新加坡3日讯)想死却死不成,两名死囚捡回命。

原本“死意已决”

犯下百万元手机抢劫案的3名死囚,本来“死意已决”坚持撤销上诉申请及撤除代表律师,但却被三司拒绝。

最高法院三司庭,今天更宣判,撤销其中两名死囚的谋杀死罪,并将他们的罪名改为抢劫兼伤人罪。

由陈锡强大法官、维克拉惹法官和朱汉德法官组成的三司庭,今天宣判指出,尽管被告之一的纳卡穆都(49岁的散工)两度坚持放弃上诉,不过,三司还是针对他的死刑作了考虑,只是,三司经慎重考虑后还是认为纳卡穆都确实是杀人凶手,死罪不能免。

三司拒撤销上诉申请

至于本案另两名被告,三司基于他们并不知道抢劫会出命案,因此批准他们的上诉,撤销他们的死刑,并把他们的罪名修改为抢劫兼伤人,案件交回给审案法官郑永光审理,由郑法官听取两人求情及根据新罪名作出判决。

有关百万手机劫案发生在2006年5 月, 犯案三被告丹尼尔( 2 5岁)、克里斯多福(25岁)和纳卡穆都在挟持罗里司机温长俭( 4 6岁)到白沙公园后,出手攻击他,以至他最终伤重身亡。

前年3 月,3 人受审后被高庭法官郑永光裁定共谋谋杀罪名成立,处以死刑。同年1 1月,三司发出罕见庭令,否定3死囚撤销上诉的申请。

大法官陈锡强当时表示,他对丹尼尔和克里斯多福的涉案情况有疑问,因此要问个明白,同时指示两人的律师重新提呈上诉申请及作出陈词。

去年4月,三司庭再度审理此上诉案时,被告纳卡穆都通过律师表示不要上诉。

三司随后听取了丹尼尔及克里斯多福的上诉,并保留判决,直到今天才作出最后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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