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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8/2011
新加坡.与同伙劫杀工人判死刑.大马客工上诉逃过鬼门关
作者: admin

(新加坡23日讯)砂拉越客工与同伙抢劫中国客工,导致对方死亡而被高庭裁定谋杀罪名成名,判处死刑;惟经过上诉后,其中一人逃过鬼门关,被判入狱18年半和鞭打19下,另一人的死罪则不变。

新加坡的简廷照法官昨天判刑时说:“发生许多让人担忧的抢劫案,无助的受害人受到袭击,残忍地遭到杀害。即使罪犯不是亲自下手,也没意图造成这样的伤势,但凶徒还是须受到严惩。”

在油槽船上当清洁工的加林(27岁)与同样来自东马砂拉越的贾布林.科(27岁),于2008年2月17日晚上8时20分在芽笼通道抢劫中国客工曹如银(40岁)和吴军(译音,46岁)。

当时,贾布林.科用粗树枝攻击曹如银,加林则用腰带打他,导致曹如银脑袋开花,伤重不治。吴军因逃命逃得快,才没遭毒手。

同伙死罪不变

加林和贾布林.科在去年被高庭法官简廷照判谋杀曹如银罪名成立,得上绞刑台。不过,两个被告提出上诉。加林上诉得直,逃过死刑;贾布林.科的死罪则不变。

三司在审理上诉时指出,加林本可趁机把曹如银伤得更重,但他没这么做,显示他只是要抢劫和打伤曹如银,而非要致曹如银于死地。加林面对的罪名因此改成“抢劫兼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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