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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0/2011
谋杀徐晓芳.逃离扣留所.寇天福控2罪
作者: admin

(雪兰莪.万津28日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因涉嫌杀害18岁少女徐晓芳落网却弃保潜逃7年半的重要通缉犯寇天福,今日被警方援引刑事法典302谋杀条文和224逃离扣留所条文,提控上直落拿督推事庭。

一脸淡定的寇天福在法庭巫裔翻译员以马来文宣读控状后,向法庭表示自己只是理解一半的控状内容,不全然明白马来文控状。

有鉴于此,主薄官拉再迪择定此案于11月8日过堂,以便安排华裔翻译员出庭向被告解说控状。

寇天福于今早9时24分被警车押送到推事庭,基于推事请假,此案今天由来自雪邦法庭的主薄官负责承审。

此外,相信为了严防类似逃脱事件重演,瓜冷警区主任诺丁警监和查案官拉沙比亚在寇天福未押送到法庭前,亲自前来法庭了解现场情况,不敢掉以轻心。

根据第一项控状指出,现年37岁的寇天福涉嫌于2004年2月28日早上9时许至下午5时30分,在昔江港英雄花园24路门牌44号的屋子,致死当年年仅18岁的华裔少女徐晓芳。

被告因而抵触刑事法典302条文,一旦罪成,唯一的刑罚是绞刑。

涉另一起借车诈骗案

第二项控状指出,寇天福涉嫌在同年3月13日早上6时30分至早上7时30分,从丹绒士拔警局的扣留所逃离警方的扣留,抵触刑事法典224条文。

另一方面,瓜冷警区主任诺丁警监在庭外向记者表示,寇天福涉嫌的另一起借车诈骗案件,将会交由吉隆坡警方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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