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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2/2012
郭联福.国家文化遗产与华社诉求
作者: admin

在一个多元种族、文化、语言的国度里,马来西亚华人社会的酬神、游神等民俗祭祀活动在漫长历史中,经历了一番艰难的传承与文化权的诉求,就以柔佛古庙游神盛会和槟州大旗鼓活动成功申遗为例,它不仅体现游神庆典在华人的公共生活里继续发光发热,而且还体现出华社是如何在一个文化多元化的现代多元社会中看准时机、把握机遇来维护华族本身的身份与价值认同。

正是在这个多元文化大环境里,国家非物质或物质文化遗产的申请和诉求显得颇极重要。从广义的角度来探讨国家文化遗产这一桩事,它既是国家、政府、种族和社团的责任,也是个人的职责,这当中还牵涉到个人接受、抵制、生产、消费文化的权益;而狭义指的更是我们每一位炎黄后代应担当促进及推动本身民族文化传承的义务与使命。

在过去两周里星洲日报《言路》版所刊登的相关文章笔者都略有留意,总的来说,我们不应盘旋、纠缠、急于将自己逼到想一得二的局面去,反而应当积极号召、影响及协助其他团体关于申办的程序和工作。至今只有柔佛古庙游神、高桩舞狮、二十四节令鼓、捞生、月饼、酿豆腐、槟城炒粿条等被列入非物质国家文化遗产还是不够的,我们尚不可遗漏了为九皇爷游神盛会、槟城抛柑活动、福建人的年初九天公诞、中元普渡庆典以及全马各地超过百年历史且具有浓厚中华文化气息的建筑物等文化遗产提出相关申遗的工作,那么就不会演变成像现今吉隆坡苏丹街因抵挡不住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必须付出的代价——以便让路给捷运工程计划的实施。所以,华社对于申遗的工作尚处于第一步,还未真正走完!

再说,以上“后续”的申遗工作是日后一切权力和权利的前提与基础,它也是规范和制定其他权力和权利的向度。

同时回眸历史多多少少也给我们一些重要的启示:就如经历了数十年载的马来西亚华人文化节经已为我们上演了一幕又一幕精彩的画面,它是如何从严峻的环境下抗争、力求生存,过渡到又宽松又融合的环境里,最终在10年前开始得到州政府拨款20万令吉以资助其活动的部份经费。

国家文化遗产无论是从国家社会经济视角来看,还是从其他方面来考量,它名副其实起着带动社会发展、经济效应、旅游业推广等的文化功能。

政府欲在2020年之前将吉隆坡打造成为“世界首20个理想居住城市”的计划和实施与申遗工作是息息相关的。

此外,国家旅游部不再单靠国家著名的旅游胜地与其传统美食作为卖点,还可以有效地结合华族形形色色的庆典、节日和活动作为向外宣传的特点。

这一切的一切都成为我们华社的“谈判筹码”,这样才有利于促成国家制定一套完善的拨款政策与措施。总而言之,我们要走的路还长得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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