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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2012
屋外搭棚须7天前申请.市会:今起实行违规者罚
作者: admin

(森美兰.芙蓉30日讯)芙蓉市议会主席拿督阿都哈林宣布,从7月起,凡是在屋外搭凉棚或帐篷的人士必须在至少一个星期前向市议会提出申请,否则市议会有权力移走帐篷或发出罚款最高500令吉的罚单。

他说,市议会接获不少公众投诉,一些住宅区居民在家门前办红白事时,都会在屋外搭建帐篷招待亲友,但由于住宅区道路狭窄,也没有太多交替路供使用,难免会引起交通混乱问题。

阿都哈林:避免邻里争执

他表示,为了避免邻里之间因为搭建帐篷一事发生争执或不愉快事件,市议会决定行使这项权力,并根据申请提供的资料,再三考量后才决定是否批准居民搭建帐篷。

他今日在芙蓉芭蕾甘榜圣淘沙出席一项消费者权益讲座会闭幕仪式后,作出这项宣布。

阿都哈林也指出,凡是要在门前搭建帐蓬的居民,屋主必须以信函方式致函申请,信函需附上理由、日期、天数及交替路线图,方便周围居民出入,然后把信函寄或交到市议会即可。

他表示,若市议会接获公众投诉,而屋主又没有申请搭棚,市议会有权指示屋主把阻碍交通的东西移开,若屋主拒绝遵从指示,市议会可依据滋扰民众罪名,发出最高500令吉罚款的罚单。

盼市民缴门牌税

另一方面,对于现今气候变化大,甚至出现许多不可预知的天灾,阿都哈林呼吁居民多种植植物,保护环境生态。

他表示,市议会已增设专门处理民事投诉的部门,而目前大部份的民事投诉都已获得解决,“我也希望市民能缴交门牌税,以便市议会能做的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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