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Newsletter 活动
14/12/2012
起诉《前锋报》诽谤.卡巴星胜诉获赔5万
作者: admin

(吉隆坡14日讯)因不满被指发表“拒绝伊斯兰为大马官方宗教”而起诉《马来西亚前锋报》诽谤的行动党主席卡巴星,今日在高庭取得胜诉,获赔偿5万令吉!

此外,高庭司法专员拿督聂哈斯末也谕令《马来西亚前锋报》支付2万令吉堂费。

聂哈斯末在发表口头判词时说,答辩人《马来西亚前锋报》在题为“行动党受提醒勿挑起马来人情绪”的报导中,指卡巴星拒绝伊斯兰为大马官方宗教,无论是从字面上或隐喻皆明显对卡巴星构成诽谤。

她认为,答辩人选择在峇东埔补选前夕刊登有关报导的做法令人质疑,并形容有关报导就像是一场恶作剧或胡搅,旨在破坏民联于峇东埔补选胜出的机会。

“我无法去猜测答辩人这么做的真正原因,包括所使用的标题及刊登‘时机’等……起诉人(卡巴星)甚至根本不曾发表过有关言论!

“负责撰写这篇报导的作者朱基菲里加里尔(《马来西亚前锋报》新闻主任)只是根据马新社的新闻进行后续报导,并已坦承本身并没有出席第十五届行动党代表大会,更没有亲耳听到卡巴星的开幕词内容。”

答辩人有责任审核报导内容

她说,虽然有关报导出自于朱基菲里的手笔,但答辩人却难辞其咎,因为该报有责任审核报导的内容,以确认其真实性。

聂哈斯末强调,大马是一个多元种族的国家,其中以穆斯林占大多数,而伊斯兰是大马官方宗教,任何涉及这项宗教的课题将会变得非常敏感。

她指出,身为民联或行动党领袖,卡巴星在被标签为一个反伊斯兰教和拒绝伊斯兰的人后,不仅遭受民众的藐视和嘲笑,更破坏了他在多元种族的社会形象和名誉。

指《前锋报》已即时道歉
高庭驳惩戒性赔偿要求

虽然高庭谕令《马来西亚前锋报》赔偿5万令吉,但同时驳回卡巴星要求该报作出惩戒性和严重性赔偿的要求。

聂哈斯末指出,答辩人在新闻见报后的24小时内,即马上在封面上刊登道歉启事,负责撰写的记者更亲自向卡巴星道歉,可见该报愿意负起其某种程度的责任。

不过,她认为,答辩人在没有查证报导内容真假或准确性的情况下刊登有关报导,已显示出有关报章缺乏负责任的一面。

“我没有办法估算起诉人所蒙受的损失,因为一些人可能在读完有关报导后就忘得一干二净,但有些人却可能永远都忘不了。”


新闻背景
诉《前锋报》诽谤索偿千万

卡巴星是于2008年9月19日入禀高庭起诉《马来西亚前锋报》诽谤索偿1千万令吉,他在诉讼中把《马来西亚前锋报》列为唯一答辩人。

他指出,该报在2008年8月25日第2版国内新闻报导中,指他在第15届行动党代表大会开幕词中,提及拒绝伊斯兰为大马官方宗教的言论,并打上“行动党受提醒勿挑起马来人情绪”的标题。

他披露,答辩人在峇东埔补选前夕刊登上述报导,实际上是蓄意破坏他身为民联其中一名领袖的声誉,以确保国会反对党领袖拿督斯里安华在补选中败选。

他说,身为一名国会议员、律师和政党领袖,答辩人的报导已严重影响和破坏其声誉,并导致他受到外界恶评、憎恶、奚落和耻辱,蒙受严重的损失。

除了要求赔偿1千万令吉或高庭认为恰当的赔偿金外,卡巴星也要求严重赔偿、惩戒性赔偿、堂费、利息及任何高庭认为适当的赔偿。

他在诉讼中指出,虽然答辩人在报导见报后隔日刊登了一篇以“后悔”作为标题的道歉启事,但这只能作为该报在求情时的凭据。

分享到:
热门话题:
更多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