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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3/2013
袭警罪成牢期增18年.文冬杀人魔共监133年
作者: admin

(彭亨.劳勿21日讯)已于上个月被判入狱共115年、鞭笞50下的文冬杀人魔拉比丁沙迪,其另一项伤警罪今日在劳勿地庭下判,被判坐牢18年,刑期由完成之前的牢期后算起。

现年42岁的拉比丁在今年2月5日,因涉及强奸和违反自然性行为(鸡奸)罪,在劳勿地庭被判入狱共115年,鞭笞共50下。

拉比丁沙迪4项强奸罪名各面对25年监禁的惩罚,违反自然性行为罪则入狱15年,鞭笞10下。

5项罪名的刑罚分开执行,即被告完成前一项罪的刑罚之后,再执行另一项刑罚,因此拉比丁需坐牢115年和鞭笞50下。

数项罪待审或提控

如今再加上18年,拉比丁需坐牢133年。他还有数项罪待审或提控。

目前在登嘉楼马江监狱服刑的是拉比丁今早8时30分被带到劳勿法庭。由于押送权已经转交给监狱局,今日到场的警员明显减少,他由4名狱警和一名警官押送进法庭扣留室。

拉比丁今日被控在去年11月14日,以利刀致伤警员苏海米,导致苏海米颈部伤口宽10公分长20公分,伤口深约8公分。

拉比丁点头承该控状,他较后被给于机会求情时不多说话,只要求地庭减轻刑罚。

主控官阿迪卡副检察司说,拉比丁犯下严重的罪刑,他的行为危及社会安全,为了公众利益,法庭应该给予严厉的惩罚。

法官沙里查依斯迈下判后说,虽然被告当庭认罪,可是法庭考虑到,这是一起严重的刑事罪,被告也致伤警员的颈部,因此不能被轻判。

“法庭做出坐牢18年的判决,不只是要被告吸取教训,也希望警惕社会人士。”

拉比丁是在刑事法典307条文下被控,最高刑罚是坐牢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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