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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2013
性病传染未成年少女.技师判监4个月
作者: admin

(新加坡10日讯)一名技师和未成年女生发生性关系,把性病传染给她,昨天被判坐牢4个月。

被告为25岁的尔米,女生案发时14岁,和被告第一次见面,告诉被告她已16岁。

案情显示,去年4月,被告拨电女生,说想要认识她。女生以为被告是她面书认识的朋友,接受被告邀请和他见面。两人见面后,女生发现被告不是她面书朋友,但还是留下来。

被告声称是女生男友的同事,偷偷从她男友手机取得她的电话号码,看过她的照片。女生告诉被告她16岁,之后,两人保持联络。

大约过了二到三个星期,被告约女生见面,女生答应。被告带女生到裕华园地铁站附近一座多层停车场,两人坐在楼梯口喝酒。后来,两人开始亲热,跟着发生性关系。自从那次之后,两人只通过一次电话,便没有再联络。

8月8日,女生报警投诉遭强奸,但经调查,警方发现女生是自愿的。至于被告,他过后被证实患有同样的性病。调查显示,他把性病传染给女生。

被告昨天承认一项跟未满16岁女生发生性关系控状,他求情说,他已经结婚,女儿1岁大,妻子没有工作,希望法官轻判。但法官下判时说,被告通过社交媒体认识女生,继而跟她发生性关系,甚至把性病传染给她。被告罪行严重,必须判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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