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反贪污委员会副主席(防范)苏蒂娜针对华总青廉正与防范罪案局的“廉正与防范罪案”结果作出回应时说,华社必须改变“包容贪污”的心态,因为这除了会打开贪污这扇门之外,也将助长贪污文化,给个人、社会以及国家带来无穷的祸害。
但这样的回应也引发了争议,即行贿者和受贿者之间的利益收授行为,到底谁才是始作俑者?谁更该受到重罚?
公众的答案,可能是A,也可能是B,但更多人会认为,行贿受贿双方都有罪,应受到同样的惩罚,如此才能提升法律的效力,并彰显法律的公正和公平。
但无可否认的一个事实是,我们的社会,普遍上比较可以容忍行贿行为,而这相信是基于一种同情“弱者”的情结,认为行贿者乃是官场“潜规则”的受害者,行贿是一种被迫而为的行径。
著名会计公司毕马威公布的《2013年欺诈、贿赂及贪污问题调查报告》显示,在100家受访的上市公司中,高达90%认为包括贿赂和贪污在内的欺诈,是在我国经商不可避免的成本,即从侧面充份反映了这一观感和事实。
苏蒂娜指行贿会打开贪污这扇门,事实上,受贿也给腐败留了后门。贪污和腐败是对形影不离的孪生兄弟,贪污行为愈多,挪用公款、滥权舞弊,官商勾结等腐败现象就愈多,这是大家心照不宣的公开秘密。
世界上或许没有真正零贪污的国家,世界上也有很多贪污现象比我国更严重的国家。但这都不能作为我们可以容忍贪污的藉口。贪污现象虽然不可能彻底铲除,但绝对可以减少,问题在于我们能不能改变心态,把行贿和受赌视为同样严重的罪行,并加强执法,给予两者同样的重罚。
在这方面,执法者能不能公平公正地对所有贪污案件展开调查,能不能成功的把涉案者控上法庭并定罪受惩,无疑对打击贪污的成败,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
遗憾的是,肩负此重任的反贪污委员会,长久以来给人的印象却是只敢打“苍蝇”、不敢捉“老虎”,再不然就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表现虎头蛇尾,尤其是近期来多宗前高官嫌贪案的被告获判无罪释放,巴生自贸区弊案也以失败告终,更使反贪会的形象蒙受进一步的严重打击。
更令人不解的是,针对《2013年欺诈、贿赂及贪污问题调查报告》所揭露的事实,反贪会主席阿布卡欣的回应是:“需从印象(Perception)和现实来看待此问题。”他声称我国是世界排名第六的亲商经济体,这与贪污问题的调查结果互相矛盾。他还引用一名外国同侪分享该国贪污指数排名大跃进的“秘诀”说:“很简单,只要少谈贪污问题。”
阿布卡欣的言外之意是什么?他是否认为,我国贪污现象严重并不是事实,而是印象而已;而且,只要少谈贪污,就能改善我国的贪污指数排名?
思维决定行动,行动决定结果。如果反贪会主席的思维如此,我们还敢对反贪会寄以厚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