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税收局搞投资放贷.总税金1.5%扣开销后作投资
(雪兰莪.八打灵再也13日讯)财政部准备在下周提呈国会二读的2014年内陆税收局(修正)法案已引起议论,其中一项争议点是在此法案下,政府将在税收局设立一个投资小组,允许小组使用纳税人的金钱进行任何形式的投资,包括贷款给中央政府。
在此法案下,财政部长可用纳税金,购买首次公开发售股票(IPO)、债券、抵押证以及其他财长认为合适的产业。
将设立投资小组
财政部副部长拿督阿末马斯兰向本报证实,在有关法案下,税收局将设立一个投资小组,可以投资由财长批准的投资项目。
不过,他解释,税收局只将分配到总税收金的1.5%,在扣除缴付给1万1千名职员的薪金和其他开销后,余额才能用作投资。
他指出,税收局收到的总税款中,有98.5%是交给财政部,剩下1.5%是给税收局充作员工薪金和其他开销用途,如投资在建筑物等与税收局有关的用途。
内陆税收局于去年总共收到的税收高达1千290亿令吉,支付给税收局职员的红利高达2亿8千300万令吉。税收局预计在今年内收到的税收料达1千400亿令吉。
财政部已于周一在国会提呈内陆税收局修正法案一读,预料下周提呈二读和辩论寻求通过。
目前只准投资“安全”项目
目前,内陆税收局只被允许投资在“安全投资”项目,如定存、抵押证、以及其他在银行与金融法令下注册的金融机构和银行的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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