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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1/2014
宫川真喜雄.改革联合国
作者: admin

非常高兴马来西亚获选为联合国安理会非常任理事国,并承诺会在任内完成5项任务,包括改革安理会。

联合国成立的最大宗旨是维护世界和平及安全,共生共荣;并推动及鼓励尊重人权及种族、性别、语言或宗教自由。

明年联合国将庆祝成立70周年。在这段期间,世界局势瞬息万变,国际间和平与安全所面对的威胁及挑战亦出现巨变,联合国成员国的权力分配也随之改变。

在成立首45年,联合国曾因安理会否决权交锋而出现操作瘫痪。美国总统罗斯福声称5大强权将扮演主要的集体安全担保人,因此组织的政治机制必须反映此特色。然而,5强权表现并不称职。

冷战和平结束为联合国集体保安机制带来新气象。美苏之间的对抗令安理会无法有效维持和平及安全的障碍被消除,虽然没有如预期般顺利。安理会在1990年授权伊拉克利用武力抵抗科威特入侵。尽管国际争端持续,安理会依然在终止中美洲和非洲南部的多场纷争的努力上有所作为。

但是,旷日持久的区域纠纷如以阿冲突、朝鲜半岛问题等还在延续,安理会仍未能祭出有效的解决方案。

因此,我们不断听闻改革联合国的呼声,尤其是在1990年代末期,以便精简化和加强联合国的合法性和效率。然而,如何改革却没有一个共识,特别是有关安理会。有人要联合国在国际事务上扮演更大角色,其他的则希望其角色限制在人道问题上。意见从完全废除联合国到使之成为全面的国际组织都有。

2011年6月1日,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委任其副手哈雷落实改革。改革行政小组成立,与秘书处,以及其他联合国组织和193个成员国合作,以落实改革议程,简化程序、加强问责,并确保组织在执行上更有效及有效能。

过去建议的改革方案中有多项已经落实,包括成立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推介维和行动,以及最近将人权委员会转为人权理事会。同时加强了在环保、赈灾、气候变迁等方面的活动。无论如何,不容否认的是主要的改革议程应该聚焦在安理会的架构和程序。唯有在完成了这项改革才算真正完成改革。

尽管国际社会结构改变,经济体型转变,安理会只有做了少许改变,仅仅是将非常任理事国由6增加至10。这已经是50年前的事了。主要的改革是有关扩张常任理事国以及目前由5权掌握的否决权。其他议程是有关区域代表、扩大组织及工作模式。

安理会的一些议决具有宣言性质,其他的则具有法律约束力。即使某些议决不具法律约束力,那些有少部份国家通过的议决,并不具体代表区域的观点,引起了合法性问题。联合国成立的宗旨是缔造和平尊重人权,那么议决和制定的条约是否符合这个目的?

此外,安理会的某些议决无法有效地由5个常任理事国独自实施。世界除了面对传统的安全威胁,当前也出现有的安全威胁,如哈里发国(IS)的极端组织、人口流动带来的病毒传染等。

联合国不能只靠5个常任理事国来应对这些问题。因此,安理会有必要扩大组织,巩固实力,加强与其他国际和区域组织的合作。

1992年,日本和德国崛起为第二及第二大的联合国贡献国,因此被考虑为常任理事国的新人选。巴西(以国土计是第五大)及印度(以人口计为第二大)作为区域的领导者已经开始争取成为常任理事。

这4国称为G4。

G4建议席位分配给非洲、亚洲2席,拉丁美洲、西欧、北美各1席。新加入的常任理事应该享有和现有的常任理事同样的责任和义务。目前建议正在辩论当中。

联合国在2005年举行的世界峰会上发布文件表示支持安理会改革。但是,改革进度却非常慢。

我认为联合国的特性和功能是其他国际组织不能取代的,改革势在必行。今天它迈入70周年,是一个转捩点。而马来西亚在明年进入安理会,责任重大。

(本文节录自日本大使11月10日在第8届敦苏菲安纪念讲座上发表的演说,内容并不代表日本政府及大使馆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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