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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1/2015
刮刮乐猖獗怪谁?.官员:法律弱点.律师:执法不力
作者: admin

(吉隆坡23日讯)刮刮乐活动存在已久,但一直没有受到严厉的对付,当局的理由是缺乏明确的法律,然而律师却认为现有法律已经足够。

国内贸消、合作社及消费部秘书长拿督斯里阿利雅斯指出,我国的法律存在弱点,因此,该部或会制定新条例(undang-undang kecil),打击及监控刮刮乐。

他对星洲日报说,贸消部目前是援引消费者保护法令对付刮刮乐公司及成员。

针对草拟新条例需时多久的问题,他说:“这个星期已开始(工作),讨论将持续进行,不只这项(刮刮乐)课题,我们还研究(修改)其他法令。

贸消部长:消费人未觉醒

贸消部长拿督斯里哈山马力认为,刮刮乐活动无法被连根拔起,是因为消费者仍未觉醒。

“我们一直劝告消费者,不要被刮刮乐(成员)的承诺所诱骗,但人们依然掉入圈套,他们相信花言巧语,问题在于消费者。

“所以我们要教育消费者变得更加精明,不要轻易被刮刮乐诱骗;至于刮刮乐公司,他们的确有错,若接获投报,我们会采取行动。”

针对森州的刮刮乐成员日前被轻判罚款100令吉及监禁1天一事,哈山马力也认为有关刑罚太轻,但这是法庭的事务,他也无能为力。

律师:现有法律已足够
警方搜证不足

执业律师陈博雄说,我国现有的法律已足以对付刮刮乐活动,他认为,刮刮乐公司目无法纪,是基于警方调查不力、搜证不足,以及总检察署没有提供明确的调查方向。

他指出,首先,警方无法搜集到有利及有素质的证据,提供给总检察署进行检控。

总检察署没给明确方向

“第二,总检察署没有给予警方明确方向和指示,让警方协助他们搜集相关证据;双方都有责任,若从比重来看,警方需负上80%的责任,总检察署则是20%。”

“若刮刮乐成员当场被捕,这些刮刮卡就可当作证据;第二,刮刮乐公司是否有准备奖品给‘得奖者’?第三,刮刮乐公司是以什么主要业务维持经营?实际上他们并没有正式在做生意。”

也是班达马兰区州议员的陈博雄说,只要警方掌握上述3项有力证据,就足以提控刮刮乐公司欺骗,若证据不足,则表示警方的办案力有不逮。

刮刮乐非新科技犯罪
立法对付本末倒置

陈博雄说,跟其他国家相比,大马的法律包括刑事法典,并不会显得不足或有缺陷,他认为,立法对付刮刮乐是本末倒置及不懂得对症下药的做法。

“刑事法典已足以对付大部份的犯罪行为,除了新科技犯罪;不过,刮刮乐绝对不属于新科技,它是传统的欺骗手法。”

他披露,欺骗的刑罚极重,若抵触刑事法典415及417的普通欺骗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他说,若抵触420的欺骗条文,即通过欺骗方式诱导他人交出财物,其刑罚更重,一旦罪成,可被监禁最低1年、最高10年,加上鞭笞及罚款,三者兼施。

“若刮刮乐成员会被监禁、鞭笞及罚款,还有人要做吗?”

证据不足导致轻判

针对森州的刮刮乐成员被轻判罚款100令吉及监禁1天一事,他说,警方原本援引刑事法典420条文调查此案,最终却因证据不足,结果退而求其次,以1955年微型罪案法令提控,这是警方必须检讨的。

“刮刮乐成员被判监禁1天,其实无需入狱,因此有关刑期是从他们被扣留当天算起。”

张天赐:没引以为鉴
有“贪念”才受骗

马华公共服务及投诉部主任拿督斯里张天赐坦言,尽管报章上常常报道刮刮乐欺骗案,但始终未能作为民众的借鉴,这是因为一个“贪”字。

他说,他多年来处理的投诉案件中,最失败的就是无法有效打击刮刮乐,同时,受骗人士也越来越多。

他指出,许多遭刮刮乐骗取巨额“老本”的受害者在受骗后频频上门哭诉寻求帮助,受害者以中年人居多,但当中也不乏学院生,他们都申诉自己是被刮刮乐成员迷魂和下降头。他认为,这只不过是藉口,他们被骗是因为“贪念”。

他说,该局在2013年接获30多宗刮刮乐投诉,涉及损失高达54万令吉;而该局于去年也接获共27宗涉及损失86万令吉的投诉。

他批评刮刮乐成员都是“老千”,因为他们都是依靠骗取他人的钱财牟利,而且大部份成员都是刚毕业的年轻华裔。

他强调,他不会再协助刮刮乐受害者,因为他们并没有引以为鉴或是提高警惕。

黄维雄:骗徒游说上钩
公众不自觉坠骗局

马来西亚注册与执证心理辅导员黄维雄说,刮刮乐的骗法层出不穷,许多骗徒都是以游说受害者的方式,让他们在不自觉的情况下掉入骗局。

“虽然报章常常刊登刮刮乐诈骗案的新闻,但不是每个人都会阅报,我们也不是当事者或目击者,因此不晓得刮刮乐成员用了多少时间去游说受害者上钩。”

他表示,整个诈骗过程可能已有几天,在经过骗徒精心策划和耐心说服下,终于成功说服受害者掏钱。

他指出,有些人在遭遇刮刮乐事件后,心理受到影响并产生恐惧,甚至出现社交问题,因此必须接受心理辅导。

刮刮乐手法大同小异

基本上,刮刮乐诈骗法都是大同小异。

首先,刮刮乐成员会在购物广场周围物色目标,之后就掏出一张薄薄的纸卡要求对方刮除纸卡上的薄膜,纸卡上会出现“恭喜你,你中奖了”的字眼,随后他们就会谎称受害者“中奖”

了,但前提是受害者必须缴付订金才能领取巨额的奖品。

如果受害者身上没有足够的现金,他们会要求受害者前往银行领取款项。


编者的话:是谁造成骗子横行?

刮刮乐活动害人不浅,芙蓉日前就发生一宗刮刮乐成员冒充老婆婆的孙女,到银行提款10万令吉的事件,幸好被银行职员识破。如果骗子的诡计得逞,老婆婆将受到极大的伤害。

为什么当局无法铲除刮刮乐活动?根据律师的说法,这无关法律,而是警方和总检察署缺乏素质和工作效率。

令人失望的是,有关部长却把责任推给消费者。

如果骗子能够公然的招摇撞骗,执法单位应该负起最大的责任,而不是跌入圈套的民众。假如当局不加紧对付刮刮乐集团,他们将有恃无恐,造成社会不安。

另一个令人费解的是,警方日前援引1995年轻微罪行法令27(a)条文,把31名刮刮乐成员控上芙蓉推事庭,而不是援引刑事法典,结果他们只是被轻判罚款100令吉及监禁1天,这根本无法取得阻吓效果。

刮刮乐成员大多数是华裔青年,而且有些还未成年。为什么年纪轻轻就行骗?是家庭的错,还是社会生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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