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饰收购商遭警枪杀案.涉案警长携枪到金店非执行公务
(霹雳.怡保29日讯)首席警长涉嫌于2009年枪杀华裔二手金饰收购商,家属起诉有关首席警长、霹雳州总警长和大马政府的案件,诉方律师古拉表示,有关首席警长于事发时不是在执行公务时间,却携带枪械前往死者的金店。
古拉与另一名律师西温今日在此案受到怡保高庭展延后表示,他在书面陈词里提出,鉴于这点,警方应对这宗死亡案件负起责任。
他说,在警察法令下,警员在进行公务时才能使用机械,唯在此案中,警方高层表示涉案首席警长莫哈末道菲在事发当日中午12时离开警局后,没有回到警局,因此事发时并非是执行公务时间。
没归还枪械给警方
古拉表示不清楚此案死者曾繁基(当时43岁)如何被枪杀,唯根据证据,每一名警员都必须于星期五将枪械归还给警方,可是涉嫌枪杀死者的莫哈末道菲当时没有归还枪械。
他指出,每一名警长以上的警官只能拥有30颗子弹,可是莫哈末道菲却拥有31颗子弹。古拉表示,警方于事发后没有派代表前往慰问死者家属,警方应派高层人员前往死者家向家属解释,同时设法照顾死者的孩子。
在这宗枪杀案中,莫哈末道菲已在谋杀罪名下被控上法庭,案件仍在审讯。
案展2月4日续审
死者遗孀梁雪清及15岁独生女采取民事法律行动起诉莫哈末道菲、前霹雳州总警长和大马政府三造,以索讨赔偿。这宗民事诉讼案件展至2月4日续审。
这宗枪杀案于2009年9月16日傍晚6时发生,死者曾繁基在怡保休罗街的金店里被人开枪射中头部,当场毙命。
曾繁基生前住在万里望,与2名亲戚一起经营两间专门收购旧金饰的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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