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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5/2015
寇天福判死刑.徐父:女儿沉冤得雪
作者: admin

(雪兰莪.巴生13日讯)11年前,18岁的女儿徐晓芳被绑架、强奸后杀害再冷血埋尸,让家人痛不欲生,11年后,父亲终于看到凶手被判死刑。

家人痛不欲生11年徐晓芳父亲多年后首度回应媒体的询问,他对本报说,既然法庭已判凶徒死刑,就算是对女儿有了一个公平交代。

“被告总算得到应有的惩罚,没有得再逃跑,女儿终于也可以沉冤得雪。”

11年前,这起轰动全国两兄弟绑架、奸杀18岁少女徐晓芳再埋尸的命案,昨天沙亚南高庭宣判被告寇天福死刑后结案。

死者父亲徐顺添(50余岁)表示,他是听新闻得知此消息,确定案中被告寇天福被判死刑,那就好了,总算还他和家人一个心愿,也给女儿追讨回一个公道。杀人本来就应受到法律制裁,天公地道。

他今日接受本报访问时说,事情已经发生这么多年,如今被告被判死刑,他和家人也不能再做些什么,只能接受这个结果。

“凶徒11年后才正式下判,虽然是迟了些,让我们经历了漫长的等待,但欣慰的是他受到应有的惩罚。”

他透露,在这段漫长岁月中,他和家人尤其母亲(徐晓芳的婆婆,70余岁)偶尔会想起生前青春洋溢的晓芳,泪流满脸;现在对他们一家人而言,算是一个了断。

“初时,我们实在无法接受晓芳已先走一步的消息;不过目前,已慢慢地接受了事实,希望女儿也能早日安息。”

徐顺添与妻子共育有2男2女,徐晓芳则是他们的大女儿。

辩方无法挑出合理疑点

沙亚南高庭法官拿督卡查里于昨日宣判,涉嫌徐晓芳命案的41岁被告寇天福谋杀罪名成立,面对死刑。

此案主控官西迪诺拜雅共传召23名证人上庭供证;辩方只有1名证人出庭。

法官裁决时说,基于辩方只强调被告没涉及谋杀,但却无法从控方供词中挑出合理的疑点,因而判处被告谋杀罪成。在刑事法典302(谋杀)条文下,一旦罪成,唯一的刑罚是死刑。

法官也认为,被告声称在屋前挖洞是要建停车场的理由欠合理,真正目的要埋葬死者。

至于被告指逃狱是担心有人要杀害他;法官指他当时逃跑,事实是为了避免受刑。


新闻背景

失踪当天遇害埋尸庭院

2004年2月26日晚上9时,等待大马教育文凭考试成绩放榜的徐晓芳,坐上寇天福的银色华嘉轿车出去喝茶后就宣告失踪。

警方后来发现,徐晓芳出门当天就被寇天福带到案发单位,寇天福还向朋友兼屋主介绍称晓芳是他的女朋友,会在这里留宿几天。

隔天,寇天福向屋主声称他打算将庭院铺上洋灰,方便日后停放轿车,并要求屋主交给他处理,并聘请神手挖洞,隔天铺上洋灰。这意味着,晓芳在出门当晚就遇害了。

家人付4万赎金

徐晓芳失踪不久后,家人就接到勒索电话,家人交出4万令吉的赎金后,绑匪竟食言,没有放人。

在3月8日,徐晓芳被发现遭埋尸在雪州万津8英哩昔江港英雄花园一间排屋的院子。警方动用神手挖掘6尺深后找到她的尸首;其尸首被发现时,全身已腐烂,尸首被塑料纸袋和蓝色被单包裹着,双手被铁线反绑,头部被胶袋盖住,并在颈部打了个结。

嫌犯逃亡7年偷车失手被捕

警方依据在命案现场所发现的男性精液,怀疑徐晓芳生前曾被人性侵。警方在3月12日扣留嫌犯寇天福,但他隔日向警员声称肚子痛要上厕所,从丹绒士拔警局的天花板逃出警局,还公然挑战警方,扬言强行救出被警方扣留的妻子。

寇天福逃跑后,案件中的次嫌犯,即寇天福的弟弟寇天兴也因警方没有足够证据控他而获释。

有传寇天福是逃到印尼苏门答腊匿藏,他在逃亡期间,还多次偷偷回到雪州仁嘉隆新村探望家人。

警方通缉寇天福7年后,直到2011年10月侦破一起偷车案时,才发现落网的2名嫌犯,其中一人竟是要犯寇天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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