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打.亚罗士打2日讯)米都高庭定8月9日,对北大生朱玉叶奸杀上诉案下判。
高庭司法专员拿督莫哈末查基今日聆听此案主控官沙林,被告沙里尔的代表律师山苏的结案陈词后,作以上宣布。
被告律师:传召15证人
“没任何人目击”
山苏在结案陈词时,指此案传召的15名证人中,供证都显示没有任何人是“目击证人”。
他觉得此案存在的悬疑,是警方调查过程中存在弱点,这造成朱玉叶的死因成谜,虽然沙里尔的脱氧核醣核酸(DNA)被采集后证明他和死者曾发生性关系,但没有任何供证可证明他致死朱玉叶。
他说,案中第六证人,即死者朱玉叶的妹妹朱玉春供证时,指为了安全和朱玉叶结伴跑步,结果玉叶跑得比她快,以致在她视线范围外。朱玉春发现姐姐不见后,曾看见纳莎(Naza)车快速U转的一幕,但在六、七公尺距离内,她却说没看见车里是否有姐姐,也看不清车里的人,然后她只是觉得奇怪,就继续跑步。
他认为,由此显见Naza车在此案是没有供证意义,也不能证明当时她看见的车是由被告所驾驶。
他认为,朱玉叶和妹妹结伴跑步,却跑得更快,显示朱玉叶或另有妹妹不知道的议程。而妹妹发现姐姐不见,稍后看见姐姐的发带、鞋子有血迹,却在3小时后才报案,令人质疑。
他指证人相信案发地点是在双溪大年青松岭俱乐部范围内,但尸体却在该俱乐部篱笆外的大路上被发现。
“只有被告知道发生什么事”
针对被告沙里尔选择自辩供证,山苏表示,只有沙里尔知道案发时发生什么事情。
他说,被告承认曾通过中间人寻求性服务,而在车里和朱玉叶自愿性发生关系,而化验显示被告的DNA存在朱玉叶体内,但朱玉叶是否自愿或被强迫进行性关系,负责化验的医生也无法证明。
他说,被告指离开朱玉叶时,对方还活着,而过后朱玉叶体内发现另有第三者的DNA,却无从考究。
他说,朱玉叶案不排除是有一个凶狠的人,知道她和沙里尔在车内发生的事情后,暴力致死朱玉叶,尸体半裸的被弃在大路,而行事方式比较像是一群人进行。
他质疑警方在采集DNA时,只采取死者私处的DNA,却没有在身体其他部份采集。
指很多证据没被挑起
山苏认为,此案在调查过程中出现弱点,而有关案件在开始时的重点,在于沙里尔是否造成朱玉叶逝世。
但是他认为在查案过程中,很多证据没有被挑起,他不是质疑警方效率,但觉得此案存在的悬疑,在警方进行调查过程中存在弱点。此案发生后,警方曾扣留二十多人包括外劳,反映警方最初的调查点是集中于此案由很多人进行,非一人所为。
他说,被告如何攻击一个正在跑步的女人,然后强迫发生关系再刺杀,而后收起尸体至凌晨2时才把尸体丢在大路边,而如果当时有车辆经过,必会看见。
至于被告的父亲查阿法的供证诚信受到质疑,山苏指查阿法在庭上供证,否认曾在警方口供书中,提到在2007年卖Naza Ria车是因涉及谋杀案,而当时警方录口供时问的问题,并没有提及涉谋杀案、查阿法在案发后陪儿子去草丛丢弃刀的事件,因此查阿法的诚信不应受到挑战。
他说,被告过后赴澳洲,是因为移民问题早就做出的安排。
他吁请法庭推翻控方挑起的案件疑点,判决被告无罪释放。
被告指死者是性工作者
主控官质疑斥荒谬
主控官沙林质疑被告自辩内容的可信度,因为案发当天是死者妹妹在母亲拒绝相伴后,约死者朱玉叶去跑步,显示这不是死者自己策划出门跑步后,另有议程。
他质疑被告指死者是性工作者,如被告指付350令吉后,却选择在人们跑步的公开场合即青松岭俱乐部范围,在车里进行性关系,是荒谬的。因为这应该选择安全舒适的地方,比如被告当时无人在家的屋子,显示被告的说法存有疑点。
他也质疑,被告指没有使用安全套进行性关系,如果死者如被告所说是性工作者,必然会要求使用安全套。
主控官沙林吁法庭参考其书面结案陈词后,另在庭上强调查阿法在庭上供证和警方录供有出入,因此其供证应被推翻。
他说,查阿法陪被告进行DNA化验后,当天下午就订机票安排被告去澳洲,显示是有计划安排潜逃。
他吁请法官判决被告罪成。
朱亚寿出庭
眼眶湿了
朱玉叶的父亲朱亚寿和妻子,今日在民联多位州议员,包括王国慧、林桂亿、黄思敏陪同下出庭,在走出法庭时,朱亚寿眼眶湿了,似乎挑起心中的悲伤。
数名北大学生、公众人士和准备攻读法律系的中学生,也出庭旁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