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外国有位女士,因为所携带的衣装都属于布料少且暴露式的,所以遭到某国不允准她入境。至于本邦近来也因衣着的问题闹的沸沸腾腾,反对者有之,赞成者亦不乏。
在《圣经.旧约》中记载,人类的始祖本来是坦荡荡赤裸身体生活在伊甸园里。可是却因为违背创造主的意旨,偷吃了禁果,以致因着眼睛明亮了,才觉得自己赤身露体是不雅的,而产生了羞耻之心,所以就用了无花果树的叶子来编织成衣服穿,因此这天下第一件衣服的第一个功用乃是遮羞,御寒挡阳只是以后功能的延伸发展。
当然这种说法只是从某一宗教的角度来解释,到了现今这个时代,衣装穿戴除了用来蔽体抗寒挡阳的作用之外,也成为了一种展现个性、团体或精神风格的方式,甚至发展成了一门学问。至于在一般的社会生活中,穿着基本上纯属个人的自由与爱好。适合与否基本上也因人而异,每个人的标准都会有些出入与差别。
虽然如此,大家也都承认在某些特殊的情况,或在某种考虑的前提下,衣着穿戴就必须符合某种规定,甚至是一些不明文的规则。如去建筑工地巡视,无论所穿的衣服是多么大方得体,甚至是高贵的套装,或只穿短裙与三寸高跟鞋,都不是明智的选择。
此外,不只很多政府部门立下对衣着的规定,很多特别的场所也有类似的规定,只是民众视若无睹,或是我行我素,而没有认真遵守而已,如很多游泳池都规定要穿正式的泳装才能下水,却有人贪图自己方便,随性就往池里跳了。
适当的穿着,可说是一个人对他人或所处之环境文化的尊重和敏感度。英国哈里王子虽然只是去参加年轻人的跳舞派对,但也因为穿了一件印有纳粹标志的T恤,而被指伤害某些人的感受遭人猛轰,其他类似的例子就更不必细数了。在不同的文化处境,衣装打扮的事宜更是轻慢不得。
总括来说,衣装穿着适合与否看似平常事,其实乃是一门大学问。执法者有否过度诠释或是规定过于不合常理,又或者是个人的疏忽与敏感度强弱等方面,都有关系,不只是一个裙脚长短距膝几厘米或端不端庄的问题而已。
因此在指责或评论时,宜小心谨慎,最好视作个别单一个案处理就好,免得以偏概全,又或是以全概偏,中庸岂不是大马近来一直强调的精神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