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宣布卸职.阿都干尼:我不知情
(吉隆坡28日讯)距离退休不到3个月的时间,当局宣布丹斯里阿都干尼卸下总检察长一职,但当事人被问及,竟以“我不知道有关决定”回应媒体提问。
无论如何,阿都干尼随后告诉马来邮报,他不要针对政府委任新总检察长一事,发表更多评论。
“没关系,我不要说一句话,等下我说太多了。”
由政府首席秘书发表的文告,没有阐明是由阿都干尼或新任总检察长阿班迪领导调查一马公司课题的特工队。
有关跨部门特工队由警方、国家银行、反贪会及总检察署组成。
阿都干尼在1998年当公正党精神领袖拿督斯里安华首次面对肛交指控时担任主控官,他自2002年1月起,担任总检察长。
作为总检察署领导人,阿都干尼是政府首席法律顾问,曾带领团队前往海牙国际法庭,与新加坡争夺白礁岛,不过大马在有关诉讼中落败,该岛的最终主权归新加坡所有。
阿都干尼任期届满前被宣布卸职,也引发新总检察长委任是否符合联邦宪法疑虑。
无论如何,宪法145(5)条款阐明,在获得国家元首御准后,总检察长可走马上任,而当事人可随时卸下有关职位。
宪法没限制总检察长年龄
至于总检察长为公职,而政府法定退休年龄为60岁,则新人选阿班迪已年届65岁,马大法律系副教授阿兹米受询时则表明,宪法并没有限制总检察长的年龄。
“可以肯定的是,阿班迪比阿都干尼年长,他是否以合约性质出任该职,其委任是否符合宪法,这点需要进一步厘清。”
针对总检察长资格的要求,宪法145(1)条款仅阐明,人选须具备可担任联邦法院法官的资格,而阿班迪正好是联邦法院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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