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国家安全理事会法案在国会下议院三读通过,不过在国会议会厅外,质疑的声浪却未停歇。
不仅反对党,就连公民社会亦对于这项法案赋予国安会的权力感到不满与忧虑。据法案指出,首相可在国安会的劝告下,把安全受威胁的地区颁布为保安区。而在保安区内,行动主任和保安人员拥有极大权力,包括可在无需庭令下,逮捕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的人士,被捕人士不能寻求法律途径辩护。
政府是以更有效对抗国内外极端主义的威胁,以及保障国家安全为由,提呈这项法案。近年恐怖份子日益猖獗,尤其哈里发国(IS)的崛起,更把恐怖主义的威胁推高至另一个阶段,恐袭阴影笼罩全球,我国亦难逃威胁。恐怖分子早前意图袭击在我国举行的东盟峰会,所幸遭警方阻止。在这种背景下,政府自是振振有词提呈国安会法案。
不过,民众的质疑也并非毫无道理。由于相关法案赋予国安会太大权力,而且缺乏有效的制衡与监督机制,遭滥用的可能性是存在的。诚如首相署部长刘胜权所言,这当中涉及信任问题。坊间的忧虑源自于对政府的信任不足。一旦政府的公信力出现问题,任何举措都更容易引起不同的解读,以及招来怀疑的眼光。
面对“信任赤字”,政府须采取主动,积极展现诚意,向民间解释国安会法案,争取群众认同与支持。遗憾的是,政府并没有针对国安会法案,与人民进行良好沟通,以致分歧扩大。另一方面,由于政府在提呈国安会法案的过程中相当仓促,引起更多的不满。如斯重要的法案,从提呈至辩论,再到三读通过,不过短短3天,难免惹来批评与质疑。
须明白的是,反对国安会法案者并不反对政府加强力度打击恐怖主义,他们忧虑的是政府会滥用权力,对付异议人士;他们担心的是,这项法案会侵蚀人权。对此,政府或可更清楚明确地界定援用国安会法的范畴,扫除灰色地带,以释民虑。
恐怖袭击的警钟已在全球响起,各国都应严阵以待,大马政府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国民安全;与此同时,政府也须确保人民的自由与人权不受侵蚀,当中需要适度的拿捏与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