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美芬:非穆斯林有信仰自由.“强加宗教条规违宪”
(雪兰莪.八打灵再也12日讯)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副部长拿汀巴杜卡周美芬认为,穆斯林宗教司不应该将宗教条规、价值观、生活习俗和教义强加在非穆斯林身上,因为大马拥有宗教信仰自由的宪法。
她说,当任何伊斯兰宗教条规涉及公共行政,这肯定对非穆斯林造成影响;倘若通过行政权利并将这些条规实施在他们身上,这种行为已经违背国家宪法。
政治宗教须分离
“我认为宗教信仰是很个人的事,我国也是多元种族、宗教和信仰的国家,我们强调政治和宗教必须分离,不能合为一体。”
周美芬也是马华副总会长。她今日出席“The OneAcademy艺术学院──2016年马来西亚十大杰出青年艺术家奖及十大杰出青年创意奖颁奖典礼”后,针对吉兰丹州宗教司拿督莫哈末苏克里促请非穆斯林在斋戒月内勿穿着暴露,应穿上尊重穆斯林的“保守”服装课题,发表谈话。
她说,丹州宗教司的言论不仅是对非穆斯林造成威胁,也侵犯他们的生活,就如同伊斯兰党主席拿督斯里哈迪阿旺所提呈的私人法案,或伊党执政的州属已经涉及非穆斯林须根据穆斯林习俗生活的问题也已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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