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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8/2016
要求判违宪无效.安华入禀挑战国安会法
作者: limlc

(吉隆坡2日讯)公正党顾问拿督斯里安华今日入禀高庭,挑战2016年国家安全理事会法令(MKN)的合法性,并试图通过法律途径,力阻政府推行这项备受争议的法令。

安华今日通过律师团入禀高庭,并在诉状中把政府和国家安全理事会列为第一及第二答辩人。

他在诉状中要求高庭宣判1983年宪法(修正)法令第12条文、1984年宪法(修正)法令第2条文和1994年宪法(修正)法令第8条文是违宪和无效的,并宣判联邦宪法第66(4)及4A条款是违宪和无效的。

要求永禁落实

除了要求高庭宣判上述条文违宪和无效外,安华也要求高庭宣判国安法是违宪和无效的,并发出禁令,永久禁止国家安全理事会采取任何行动或措施来落实国安法。

国安会法案是在2015年12月3日和22日,分别在国会上下议院三读通过,政府随后于6月7日在宪报上颁布这项法令;不过,马来统治者理事会早在2月17日就发表声明,要求修改一些条文。

尽管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曾回应说,政府会正视和跟进马来统治者理事会的建议,不过,总检察长在回应英文《星报》的询问时,表示没有对法案作任何修改。

安华在诉状中说,根据2012年高庭条例第3章第3条文,联邦宪法第66条款是根据1983年宪法(修正)法令第12条文、1984年宪法(修正)法令第2条文和1994年宪法(修正)法令第8条文所进行修改,而有关条款已从根本上被改变,乖离了它在独立日后被制订时的原意。

指国会无权修宪

他强调,国会没有权力修改联邦宪法,特别是改变联邦宪法第66条款的基本架构。

他指出,联邦宪法第159条款赋予国会修改法律的权利,但那只限于程序上的修改,任何经修改的法律无法自动生效,因为其生效的主要一个条件是,它必须不会影响联邦宪法的基本架构。

安华表示,国会修改法律的权利受限于联邦宪法第149条款,不过,国安法并没有依据联邦宪法第149条款进行修改,所以这项法令是违反宪法和无效的。

阿兹莎:即使身陷囹圄
安华坚持为民斗争

公正党主席拿督斯里旺阿兹莎表示,身为反对党的实权领袖,即使已身陷囹圄,安华依然坚持要为全马民众的权益进行斗争。

她形容,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时刻,因为落实国安法不仅违反联邦宪法,更剥夺了国家元首的权力。

她说,即使马来统治者理事会在政府于宪报颁布国家安全理事会法令前已提出反对,并表明当中一些条文需要修改,不过,政府并没有正视这点。

“现在我们必须做点事,因为这很重要…………”

公正党副主席兼峇都区国会议员蔡添强指出,这起诉讼所代表的不仅是安华本身的立场,也代表了所有对国安法表示反对的人的立场。

他强调,任何奉行民主制度的民众都会反对落实国安法,除了入禀这起诉讼外,他们也要警告“大马1号高官”,不要忽视人民的心声。

他说,政府修改国安法的用意非常明显,并显示政府计划在紧急状态使用这项法令。

“不要考验我们的耐心,法律不会停止人民继续关注贪污舞弊和滥权的问题,人民会站起来。”

蔡添强说,若纳吉打算滥用国安法,人民会以行动来表示抗议。

国安法剥夺人民权益

另外,公正党梳邦区国会议员西华拉沙表示,国安法剥夺了了国家元首颁布紧急状态的权力,也剥夺人民的基本权益,这已抵触联邦宪法,且违反了联邦宪法的基本架构。

出席新闻发布会者包括国家文学家得主沙末赛益、巴东色海区国会议员兼安华代表律师苏仁登、拉蒂花、艾力鲍尔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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