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之前的专栏中,我们讨论过食品包装上各种的日期标签,也剖析了这些日期与安全未必有一定的关联性。接下来我们来谈谈一个大家应该遇过的问题,我们往往在“家中”打开一些包装食品时,才发现这些仍完好如初的产品原来已经过期,如果吃了这些过期的食品,对身体有害吗?更直接一点的问,到底食品过期后还能不能食用?
在上面之所以提到“家中”两字,主要是指那些已购买回家,摆放一段时间才过期的食品,并非讨论那些在商店架上已经过期的产品。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在留意产品上各种日期的同时,更要特别注意这些食品是否有妥善储存。
不同于很多亚洲国家的管理现况,除了婴儿配方食品外,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FDA)并无强制要求业者在食品包装上标示日期标签(date-labeling),基本上由业者自行决定标示与否,婴儿食品之所以要标明use-by(此日期前食用)的日期,主要是为了避免营养含量的变化。有些州也会对部份食品要求标示日期,但不少地方连标示都不需要,若业者主动标示的话,标示也没有统一的系统,一般常见的有sell-by(出售截止日期),是商店可将产品展示贩售的期限,而best if used by(此日期前使用最佳)或use-by则是提醒消费者产品能维持最佳品质或风味的日期,意义上有点类似日本常用的赏味期限。
影响最明显的往往只是风味问题
事实上,只要保存条件良好,多数食品经长期存放都是安全的,影响最明显的往往只是风味上的问题。情形就好比很多人会习惯将食盐或陈年普洱茶拆封后,倒进罐子中慢慢使用,只要颜色、风味和外观不变,又有多少人有想到过期与否的问题呢!市售食盐的有效日期一般为3~5年,如果业者在原料、包装和制程上多作努力,拥有较长的保存期并不困难,像是有些高粱烈酒的日期就标示为无限期。
国际上对这些保存日期其实也有不少异议,根据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atural Resources Defense Council)及地球之友(Friends of the Earth)近年的资料,在美国估计有40%的食品是未被食用就遭丢弃,当中很多是由于消费者误解各类日期标签的含意,担心过期会引起食物中毒,而把仍可食用的食物丢弃。在欧洲,误解标签也造成超市货架上有多达30~50%的食品遭到浪费,欧盟(EU)近年有成员国正在倡议一些有较长保存期(shelflife)的食品,应豁免使用best before(最佳食用日期)等日期标签,以及提高消费者对保存日期的了解,藉此降低因误解食物不能食用而衍生的食物浪费(food waste)。
包装食品过期后能食用吗?
参考美国农业部(USDA)一些向民众宣导日期标签的食品安全资讯,可以看到这些官方的内容相对理智,强调这些日期通常只是品质有关,并非安全的指标。这些资讯甚至会向民众解释,许多不易变坏的产品(如:饼干、罐头),只要在家中能妥善存放,并不会因为超过包装上建议的日期,就会在品质、卫生安全上出现明显的变化。资讯也有提到就算是一些容易腐坏的食品(如:肉品),若能妥善的以冷冻(frozen)低温保存,避免微生物的问题,这些一直维持冻结的食品在安全上并无一定的期限(safe indefinitely)。这些知识能让民众透过科学、理性的角度,了解只要有适当的冷冻处理或保存环境,食物是可以长期保存,品质也能长时间的停留在原点,让大家能理智看待包装上的日期,不必只要看到过期就认定食物有问题。因此,只要有妥善保存,许多食品在过期仍然是可以安全食用,但因储存不良而风味不佳及变坏的,自然是另当别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