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延无尽的山,灰的紫的。巴士爬升越高,天空越低。经过四千多米的隘口后一直往下,山们抱在一起,和马蒂斯那幅跳舞的人一样,嵌在山的怀抱里,长满白杨木的那个地方,是列城。
我还不想下车,车里车外一路风景太美。两百多公里走了9个小时,因为小朋友要尿尿,因为耄耋老者要上车,因为每经过一个村庄都要喝茶。挨在我身旁瞌睡的那个女子也走了,抱着她的糍粑粉向我们挥手。就到这里了,她把我的肩膀还给我。
两天没睡了,背起背包疲惫地往上爬,Weary像穿了又穿的衣服那样,皱巴巴也软绵绵了。来之前没有攻略,也不喜欢这个名词。怎么能在还没抵达之前就如此了解一座城市?也不喜欢“玩转”,把一座城玩转了,生活在里面的人会从屋顶倒出来的。更不喜欢“征服”,如果不是山一直小心翼翼地忍着不动,人怎么可能在它头顶插上旗帜?
那天风沙很大,我们逆风向前,嘴里都是沙子,像鸡。只有鸡会吃沙子。然后她从小巷里钻出来,好像一直站在舞台的侧门等待,在某个神奇的时刻被人推出来,遇见才发生的。长发梳成一条长长的辫子。穿拉达克长袍,提着一个菜篮子,里面有带着缨子的胡萝卜。
她问我们:你们在找房间吗?我有,跟我来。
(图/魏雪仪)
她看上去约莫六七十岁,但走得飞快。平常是不可能就这样跟人走的。也许是她干爽干练的样子让人很想依靠,也可能是露出萝卜缨子的菜篮有岁月静好的样子。
后来我们住下了,真的不想走。
她叫央诚卓玛。他们总有很好听的名字。家是传统的拉达克平房,门前种一梯一梯的菜。家里剩下她和儿子,还有老伯父。老伯父一身砖红,戴一副太阳眼镜。
我们私下喊他The Man with Thousand Wrinkles。有时他怔怔地看着导入农田的融雪,有时他就这样站着不动。后来才知道,那些不动之下都是动,他站着感受田里每个角落微妙变化的温度,再决定要种上菠菜还是荞麦。
每天晚上,我们矮着身子钻进客厅,摊在薄毯上刷更新很慢的网。她泡一壶薄荷茶坐在我身旁,问我今天过得好不好。常常她会和叛逆期的孩子吵架,不小心参与到她的家务事让我很尴尬,低头假装没有听到。她叹一口气:“他刚才骂我,叫我不要再种菜了,那很丢脸。
他是不会种的。等我死了他就要到市场去买菜。”
我只是“哦”,太尴尬让我不自觉伸展双脚。她看着我那条膝盖破洞的牛仔裤,把手盖在磨破的地方,担忧地问:Something bad happened to you?
在遇见央诚卓玛之前,我从来没有想过,关于组成自己的,有多少来自东方,又多少来自于西。从蹲式便所到西式马桶,这个过程当中发生了什么变化,我怎么就坐在马桶上看书了?
70年代初,第一位旅人抵达列城,自此之后列城一路西化。列城正在发生的,在我父辈身上也发生过。印度政府大量津贴谷粮。从前听风听雨的珍稀收成,一下子变得便宜。钱变得重要,大家放下犁具,到城市谋生。卓玛说旅人戴着眼镜、相机和手表到来,面对面他们第一次意识到自己的贫困。
(图/魏雪仪)
喜欢她自在又固执的样子
城里的年轻人与我们无异,听Silento,穿破洞牛仔裤,用西式抽水马桶,住在水泥房子里头,向往外面的世界。
他们尊敬卓玛,常常在她回家的时候,远远就叫唤她。
她有列城最初的样子。她的拉达克长袍破了,缝了又破。她还保留传统的拉达克厕所,小隔间里一个四四方方的洞口,旁边堆满泥土和稻草,角落放了一把铁楸。用完厕所后就铲一些泥土铺在排泄物上,时间与空气会把它变成肥料,灌溉农田。
她还种田,摊开一双手,指缝中一圈黑色的泥。她抓起我的手端详,说那是baby的手。然后把自己的手凑到鼻尖,深深吸一口说她好喜欢泥土的味道。
我也好喜欢她自在又固执的样子。和书《Ancient Futures》里讲述的拉达克老人一样。作者曾经从山区和当地的老人们与外来的年轻印度男生共乘一辆车出城。一路颠簸,年轻男生命令老人让位给他们,还命令老人煮茶。
老人们一一做了,嘻嘻哈哈地,一点都不觉得被冒犯了。
作者从看着生气,到佩服老人们的自在。那样的尊严,不需要任何事物来证明。
我好喜欢列城有央诚卓玛。喜欢她说屋上的梁是曾经生长在屋后的白杨木,喜欢她说女孩子头发剪那么短,也是流行吗?最后一晚凌晨3点离开,她找来一根大木头放在我的房门前,说万一你怕狗。
“再见。”
“明年夏天你来,我做杏桃果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