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都干尼:被看作一般公务员‧“首相可随时换总检察长”
(吉隆坡23日讯)前总检察长丹斯里阿都干尼指出,由于过去总检察长职被看作是一般政府公务员,所以也同时受约束于公务员的一般通令(General Order),由首相决定去留。
他表示,总检察长的职位跟法官甚至是国家总稽查司职不同,因此首相有权力在任何时候将他撤换。
阿都干尼久未露面,今天在2016年马来西亚国际法律大会受邀担任其中一个环节的主讲人,因而受到与会者和媒体的高度关注,不过,阿都干尼以微笑婉拒记者的围访,并声称赶时间赴约。
他在会上指出,政府过去多次修改联邦宪法,方便委任政治人物当总检察长。
阿都干尼的任期从2002年1月1日至2015年7月25日,过后由丹斯里阿班迪取代。
另一方面,上诉庭主席丹斯里莫哈末劳勿沙里夫过后为2016年马来西亚国际法律大会主持闭幕时说,该大会在过去3天为586名参与者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讨论平台,并深入探讨许多议题包括国际贩卖人口、媒体独立报道和告密者、媒体拥有权、跨国烟霾、儿童绑架、原住民与性别、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
“过去几天,许多演讲人所发表的议题深入浅出,令司法界和执业律师,受益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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