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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1/2016
槟将提呈养猪法案.现代化养猪场在倒数
作者: admin

(槟城)槟州政府即将在州议会提呈的“2016年养猪法案”,法案一旦落实,猪农须在两年期限内提升其养猪场水平,符合“现代化养猪系统”的条件,同时着手向兽医局申请养猪执照。

限期2年内提升槟州猪农早前曾提起农友与地方政府达成的新指南协议,即提供3年+2年的建设时间;不过,槟州农业及农基工业委员会主席阿菲夫行政议员受询时说,所谓的3年时间已从3年前计算起,即当局开始着手研究及草拟法案之时。

他祝贺那些在州政府过去3年积极宣导封闭式养猪场概念时,便已着手为养猪场转型的猪农,至少在法案正式落实后,拥有足够时间进一步提升养猪场运作水平。

他说,法案提呈给州议会,一旦通过,预计还需要半年时间宪报及落实。

法案阐明,在等待申请养猪执照结果之际,猪农可以继续经营其养猪场;若不满申请被拒,且被谕令关闭养猪场,猪农可向州政府提出上诉。

由兽医局监督执法

阿菲夫也说,有关养猪场新指南,将会在法案获得议会通过后着手处理,而相关的监督及执法工作,也将交由兽医局掌管。

法案阐明,兽医局局长能以书面方式授权官员执法。

一旦法案通过后,若有关人士在未持有执照情况下养猪,将面临不超过3万令吉罚款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同样的,执照持有者若未遵守有关单位所定下的条例或条件,一旦证明违例,将被吊销执照,或是面对罚款与监禁刑罚。

不过,法案也阐明,若有关单位拒绝发出或更新猪农的执照,或被吊销执照,有关猪农可在接获通知的30天内,向州政府作出书面上诉。

法案涵盖运作方式

根据“2016年养猪法案”,其内容不只涵盖养猪场转型为封闭式操作,也包括其他良好运作模式,例如零废料排放、预防蚊虫或苍蝇繁殖、不可放任猪只在养猪场外走动等。

猪农也必须遵守完善养猪场的作业方针,即保障消费者安全食用、友善的作业环境、维护动物的福利以及确保农场员工及动物的安全、健康及舒适。

一旦此法案生效,猪农若违反相关条款,将面对各种不同的刑罚,包括罚款、监禁以及吊销执照。

法案所谈及的“现代化养猪系统”条件,猪农须采取步骤以防止排放猪只废料、预防排出异味或臭气、预防蚊虫与苍蝇繁殖、不可使用当局所禁用的药物等。

猪农也不可使用有关单位允许以外的车辆来运输猪只上路;与此同时,若猪农任由猪只在养猪场外走动,将被罚每一头猪不超过5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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