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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1/2016
“2016年养猪法案”通过‧限2年内现代化作业
作者: admin

(槟城)槟州议会通过“2016年养猪法案”,法案一旦落实生效,州内养猪场须在两年期限内提升至符合现代化养猪场系统。

“2016年养猪法案”是由槟州农业及农基工业委员会主席阿菲夫前晚提呈给州议会,以寻求议会通过,获得槟州福利丶爱心社会及环境委员会主席彭文宝行政议员附议,同时在声浪表决支持下获得通过。

系统涵盖4准则

阿菲夫说,内阁已於2014年9月17日议决在全国养猪场执行“现代化养猪系统”,这系统涵盖四大准则,即封闭式养猪场丶零废料排污丶须有缓冲区(距离住宅丶学校丶诊所丶宗教场所及公共场所至少200公尺)及维持良好的农场操作。

他也补充,槟州是国内唯一还未宪报此法案的州属。

根据槟岛市政厅及威省市政局2015年的数据,槟州共有195个拥有执照的养猪场,涵盖189名猪农及共29万4429只猪。

彭文宝:执法前应给时间讨论彭文宝说,猪农主要是担心为养猪场转型後的“投资回酬”(ROI),因此希望当局能在执法前,予以足够时间进行讨论。

爪夷区州议员孙意志参与辩论此法案时,认为州政府或应该举行更多的对话会及说明会,尤其予以那些还没有或害怕为养猪场转型的猪农。

“我们不希望猪农误解以为当局故意要限制或不给予猪农信心继续经营养猪场,实则州政府鼓励养猪场转型以对环境更为友善。”

此外,亚依淡区州议员黄汉伟希望通过立法後,能鼓励养猪业进一步蓬勃发展,而非减少养猪事业;他也要求立法让鸡丶鸭丶牛丶羊农场转型,符合现代化作业。

马章武莫区州议员李凯伦则提醒执法单位协助猪农为养猪场转型,克服现有猪农所面对的问题,而非只是执行严厉的惩罚。

本南地区州议员诺丽拉则冀盼随此法案落实後,能解决河流污染及异味的问题,同时保障卫生的养猪作业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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