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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2016
与亲家母通奸·妻怒告索偿42万
作者: admin

(台湾·新北市8日讯)一名现年59岁的张姓男子与二女儿的婆婆幽会被二度撞破,张姓男子的妻子愤而离婚,怒告亲家母通奸索赔300万台币(约马币42万令吉)。

据台湾《苹果日报》报道,张姓男子结婚35年,却在二女儿结婚后,与余姓亲家母越走越近,出轨行迹日益彰显。

前年11月,他和余姓亲家母在阳明山某温泉外的凉亭约会被大女儿撞见。当时,两人看起来像刚泡完温泉,事后还一同骑车离去。第二次是去年3月凌晨,张姓男子再度到二女儿婆婆家中与对方独处,还被亲家公、亲家儿子与媳妇撞破,亲家公因此索赔80万台币(约马币11万令吉),还要求洗门风。

张姓男子的妻子得知丈夫与亲家母有不伦关系后,气得告上地方法院,并要求300万台币的赔偿。刑事部分检察官认为证据不足以证明两人通奸,所以不起诉,但民事部分,一审法官认为一男一女共处一室已经逾越一般交往程度,有破坏婚姻幸福之举,因此判决亲家母赔偿张妻5万元台币(约马币7千令吉),全案可再做上诉。

这事件曝光后,网民纷纷惊呼“又是世间情”、“八点档剧情”,还有网友揶揄“是传说中的亲上加亲吗?”,另外也有网友对于张妻索赔300万台币却只获得5万台币(如上)的赔偿抱不平。

(注解:俗称的“洗门风”,属于早期台湾社会一种道德制裁的手段, 专门惩罚破坏婚姻或名誉的人,而且事后不能再追究责任。 早期台湾社会因为对女子贞操较重视,所以一但发现新娘嫁到男方家,如果不是处女,新娘不但要坐回头轿,女方家还得准备金纸、鞭炮和蜡烛到男方家洗门风,表示道歉。演变到后来,不论退婚、通奸、偷窃、毁谤等都会公开被罚,都需请村里的人抽烟、吃槟榔,甚至请看野台戏等,让大家知道他做错了事。 由此可知“洗门风”除了道歉之外经丑事外扬而对当事者深具警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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