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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2/2017
贸消部执法宜合情理
作者: bslim

贸消部取缔含猪鬃毛物品的行动从五金店扩大至文具店丶蛋糕店以及烘焙材料店,被检查和充公的物品从漆刷延伸至毛笔和烘焙刷,即任何可能采用猪或狗部份制作的物品都会受到当局取缔。

对於贸消部在全国展开的取缔行动,大马五金批发商公会认为并不合理,因为此类的漆刷在市场上售卖已久,其他同样材质的各类刷子相信也是在市场上常见,现在突然成为一项课题,并被当局取缔,一时令人难以适从。

尔来有关某些物品是否具清真认证频频成为课题,非穆斯林尤其有感於课题是有心人在炒作,并担心社会日愈伊斯兰化影响了非穆斯林社会的各个层面。这个课题如果处理不善,的确会成为一种政治工具,分化我国和谐的多元社会。

平心而论,伊斯兰为我国联邦宗教,穆斯林人口占大多数,对於穆斯林从食物丶生活方式及环境须符合清真条件的要求,是他们的权利,非穆斯林应该予以尊重。许多非穆斯林也许对清真条件不甚了解,当局有责任加以解释,在处理时亦必须应用适当合理的手法,以免节外生枝,而一般穆斯林也可以透过各种平台向非穆斯林晓之以理。

就以当局取缔含猪鬃毛漆刷这事情为例子,贸消部是根据2013年商品说明通令(由猪或狗的任何部份制作的物品)调查,在通令下,商家必须将含有这类材质的物品分开展示,同时必须清楚标明成份。那些在行动中被充公的含猪鬃毛刷子和毛笔是因为商家没有根据通令规定展示和标示成份才被对付。

这意味着通令和货品一直都同时存在,唯商家可能不知情,不晓得物品材质含猪鬃毛,更没有依法展示,并非蓄意混淆穆斯林;当局也没有做例常检查,货物进口的清真认证亦没有落实到位,直到有人举报才大事取缔,造成商家的不便和不满。依此情况看,其实当局并不需要大阵仗对小商家展开取缔行动,适当的手法是上门检查并要求商家根据通令展示物品,再给予进口商和批发商时间处理物品上的标示,然後通过媒体公告,有类似的通令存在,希望大家关注和配合。

在我国这个多元社会,有些事情和领域是敏感的,尤其在社交媒体当道的现在,需要特别谨慎看待,并以合宜合理合情的方式处理,相信含猪鬃毛物品乃至其他类似的事件就不会成为课题,让人误解,制造空间让有心人添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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