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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2017
许俊杰·不能享有的第二次机会
作者: chong0723

有一些根深蒂固的价值观,在不同时代不同对象前是否适用,还真是人性大考验,例如我们会说“宽恕是美德”、“该给犯错的人第二次机会”、“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听起来多伟大啊,连杀人犯都高喊要人权,被害者与其家属哀哀痛哭却没人看见,好像没有什么是罪该万死的了。

今天,这个和我们一同生活的人,是可能性侵了千名女性,还吸毒、偷拍及家暴2任妻子的惯性强奸犯,可以宽恕他给他第二次机会吗?

先来看看这位叫西华古玛的强奸家暴男做了什么事:自从移居加拿大以来,他强奸性侵过无数的女性,在90年代初遭加拿大警方逮捕后,最终证实的受害者超过30人,其中4名受害者年龄未满18岁,最小的受害者年仅14岁,每一条控状都足以让他饱尝鞭刑与牢狱,查案官更说,“极可能已有千名女性被他性侵犯了”,只是碍于搜证工作困难,受害者不愿曝光,无法搜罗所有的罪证。

经法庭审讯后,他被控19项控状,悉数罪名成立,被判坐牢24年,刑期从1992年算起。今年,他刑满出狱,加拿大警方要将他递解出境送回大马,该国移民与难民局主席安德鲁在一场听证会上,对着即将被遣返回马的西华古玛说:“你是我的职业生涯中,遇见过最糟糕与最危险的人!”当地一名为受害者讨公道的律师也说,当年至少有500至1000名女性,被西华古玛以各种方式攻击或侵犯过,“他的犯罪档案堆叠起来,可以超过30公分”,即一把长尺那么高。

这么高度危险的强奸暴力惯犯,被加拿大狱方认定“可能会再犯下严重伤害他人罪行,甚至杀死受害者”的高危险人物,堪比恐怖分子应立即被挡在国门之外,否则谁来保障千万女性的安全?

沙巴与砂拉越州政府有先见之明,立即宣布将西华古玛列为“不受欢迎人物”,禁止他入境,一旦被发现就会遭扣留调查,可是半岛警方却以“他是大马人,没有在境内犯罪,不能拒绝他入境,但会向他录取口供并警告他不可造次,却不会对他施禁足令”,让他在春节期间回到西马,和家人“团聚”。

他的家人甚至对媒体说,西华古玛已经痛改前非,不会再犯,你能相信吗?他的罪行罄竹难书,他假扮模特儿经纪人,诱奸女性、暴打妻小、视女性为泄欲工具,狎玩未成年少女,拍不雅照片、吸食毒品、还详细纪录每位受害者的表情感受、种种变态行径,让法官也忍不住痛斥他泯灭良知。一名已经当上市议员的受害者苏珊,对大马民众发出警告,绝对不能对这个人掉以轻心,“因为他是一名强奸惯犯,有严重的暴力倾向。”

“尽管30年过去了,很多被他强奸的女性仍不愿意站出来指控他,因为她们仍活在害怕恐惧中,但我愿意站出来,用自己的经历来警醒社会大众,尤其是马来西亚人民,这个人非常危险,我的遭遇很可能会发生在任何人身上。”

“如果我是唯一的受害者,是,我可以原谅他,但我不能也不会原谅这个连续吸毒、强奸、暴打女人的西华古玛!”苏姗字字血泪的控诉,铿锵有力。看到这里,你是否和我一样,对执法者轻松看待,任由强奸惯犯自由出入,犹如放虎归山行径感到无比愤怒?去年,在刁曼岛遭轮奸、拍裸照与狎玩的魏妹妹还未讨回公道,警局里堆叠着几箱的强奸案投报尚未破案、你不加紧查案和防堵更多强奸案发生,也不学一学砂沙政府立即宣布的禁足令,却让这个强奸惯犯暴力男回来在西马趴趴走,你知道这样做,形同将一头伪装的狼,放进一群绵羊堆吗?

希望这不是请君入瓮的手法,那可要贴上一个女性的贞洁才能将西华古玛再丢进监狱里的下策。

大马对强奸犯有非常严厉的刑罚,那为何让这位在境外犯罪,罪证确凿的强奸惯犯免受监视,乃至为他做化学阉割?印尼总统佐科威因一名14岁女孩惨遭轮奸杀害,激起印尼社会公愤后,顺应民众呼声签署了紧急法令,批准加重惩罚强奸犯的法令,包括死刑或化学阉割,就算刑满释放后,也须随身携带电子监控装置,一生被监督,大马政府应仿效印尼严打强奸犯的手段,去严防这个不能被原谅,不应被轻纵的,强奸惯犯暴力男。

就是有一些人,如轮奸魏妹妹的强奸犯、如杀人犯、如西华古玛等、都不值得被原谅,也不能给“第二次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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