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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2/2017
不满槟足队输砂制造骚乱.4人各罚7千监2周
作者: limlc

(槟城.威南15日讯)继昨天2名青年携带爆竹观看足球赛被提控之后,今日再有4名青年在骚乱条文下被警方提控,4人皆认罪,各被罚7000令吉及坐牢2星期,其中一人拥有爆炸物品被控多一项罪名。

根据控状,莫哈末沙比(19岁,工厂员工)、哈比兹哈仑(31岁,Uber司机)、莫哈末法依鲁(20岁,鸡肉小贩)和阿姆哈林(19岁,油漆工人),本月11日晚上11时30分在峇都交湾槟州体育场与约200民众以暴力和恐布行为非法聚会,同时携带危险武器包括木棍、铁条、玻璃瓶、烟火和水瓶抛向民众引起骚乱,危险公众的安危。

一被告监半年代替罚款

4人认罪后,推事珊苏阿兹娃宣判如上,倘若无法缴付罚款,须坐牢半年代替。

至于莫哈末法依鲁因拥有燃烧物品,也在1957年爆炸物品第8条文下被罚6000令吉及坐牢4天,若无法缴付罚款,须坐牢半年代替。由于他无法缴付总共1万3000令吉罚款,因而以半年监狱代替。他面对的2项罪状同时执行。

主控官阿非纳兹林说,警方在骚动行动中逮捕了4名滋事者,其余逃脱。

本月11日晚上,槟州足球队在峇都交湾体育场以0比1输给砂拉越队,这是槟州在大马足球超级联赛第三次连败,球迷过后在体育场燃烧烟火和爆竹引起骚乱,警方过后逮捕滋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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