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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017
万绮珊·与发展商的一席话
作者: chong0723

购屋者协会召开记者会控诉发展商延期交屋不赔,还向房屋管制局申请延长工期(EOT Extension ofTime),让超过2000名购屋者损失惨重,顿时引起其他许多购屋者关注EOT的问题。

因为这件事,一名发展商向我吐苦水,说发展商常被人们冤枉成坏人。他说,建筑期间会发生很多不可预料的状况,因为这样而延期,难道发展商连申请EOT的机会都没有吗?他也说,旁人都以为建筑业最赚钱,但如果去看大马交易所,就知道房地产发展商的利润率只有15%,表现还不如金融业和电信业。他的意思是,屋价高企,不是发展商抬高利润,而是土地价格高居不下,哪里会有便宜的房子?政府还要发展商承担造路、造廉价屋的成本,发展商难做啊!

至于取消发展商承担利息计划(DIBS)、调高产业盈利税(RPGT)等打房措施,不仅不能降低房价,还让发展商减少推出房屋计划,供应少,需求高,房价依然高。还有先建后售,当然不行啊,大马发展商还没有这个能力,你想发展商都倒闭吗?到时房价更贵。

房价太贵,他认为这是家庭收入没有赶上房价的原因。

生活成本不断提高,但工资增长赶不上一碗面涨价的速度,当然越来越买不起房子。所以国家要争气,让国人生活更舒适,而不是把焦点放在打房。

他和我谈了超过一个小时,目的是希望记者给发展商公平的报道,不要制造发展商榨取人民金钱的印象,也不要完全听信购屋者协会的话。我们无法置评,只能说这是发展商的想法。

购屋者协会这方面,EOT课题已经闹上法庭了,协会代表律师已经把两起案件入禀法庭。购屋者协会一直支持先建后售和打房、打击炒房,完全与发展商打对台,发展商认为越打房、房价越高,购屋者则持相反意见。购屋者协会说的话句句关乎购屋者切身利益,例如“只有天灾人祸等理由,发展商才应获准延期交屋”、“先建后售避免购屋者失物又失钱”、“政府当局应遏制投资者俱乐部的炒房活动”、“政府应调高产业印花税及盈利税,以遏制产业投资活动“等等。发展商不喜媒体常访问购屋者的意见,但作为记者,报道房屋买卖知识,提高购屋者醒觉意识,是职责所在。

购屋者和发展商利益相冲突,解决的人应该是居中的政府。但政府除了在多年前祭出打房及收紧贷款以外,再无新作为;甚至反悔原定在2015年落实的强制性“先建后售”

政策,然后又批准多家发展商EOT的申请,令人难免寻思政府偏帮发展商。在这方面,政府应该更有智慧做好协调者的角色。

必须坦诚,笔者对房屋课题一直持愤世嫉俗的想法,在现有系统没有改善的情况下,如非组建家庭需要一所房子之,绝不做一个房奴。这样的想法,在我曾抽中一马房屋又被迫放弃之后更为坚定。那是25万令吉的一房式公寓,地点在隆市,且靠近父母的家,我非常喜欢,最后因为供不起贷款而被迫放弃。从那以后,我就知道,我不是买不起房,而是供不起贷款;不是没有廉价屋,而是土地太贵,廉价不起来。我坚持“屋子是买来住,而不是买来租出去”的原则,相信人人若这样,房价才可能持续可负担。纯粹个人想法,认为当年父辈那一代,打工一族辛勤工作,慢慢储蓄,慢慢才有一笔头期款,买得起一所房子给自己一家人住,到了年资高些,薪水高些,想换一间大房子,才把住着的房子卖了或租出去,五十几岁,才开始做一些被称为投资房地产的事,这样的一个流动才是健康。但现在,人人争着买房,一栋公寓竣工,入住的屋主又有多少?有点资本的人争相买房,让买不起房子的人租屋、租房,帮他们供屋,这样的循环健康吗?这难道不是另一个形式的压榨底层劳动力吗?当今的房屋系统是不是出错了?

难道你们真的觉得一点问题都没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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