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马来西亚经贸合作如火如荼地进行,中马两国中央政府起了积极的带动作用,具体的带动方式有高层互访、签订合作协议等。但是,根据我的观察,真正推动的确是次国家政府,尤其是省(州)政府。
中国的国家政权制度是中央集权,也就是自上而下的top-down模式,中央政府拥有很多的国家职权,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控制与管理省政府。
中国的一个明显的中央集权的例子是邓小平在1988年提出的“两个大局”的思想,所谓“两个大局”,一个大局是先发展东部沿海地区,中西部地区要顾全这个大局;另一个大局是当发展到一定阶段后,集中力量帮助中西部地区发展,东部沿海地区也要服从这个大局。
随后,中国东部沿海地区的各个省份发展迅速,在20世纪末全国达到小康水平时,中央政府开始实行西部大开发战略、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中部崛起计划,为把东部沿海地区的剩余经济发展能力,用以提高中西部地区各个省份的发展。
为发展本地区经济,东部沿海地区在对外开放时,大力吸引外资。到20世纪末,中国中央政府开始实施走出去策略,大力支持对海外投资。而东部沿海地区经历了自身的发展,已经可以响应走出去策略,开始在海外大规模投资。
以中国在马来西亚投资为例,2000后在马来西亚积极投资的典型东部沿海省份为广东省。
最近几年,中西部地区在经历了十几年的自身的发展,也开始响应国家的走出去策略,纷纷与海外建立联系。以马来西亚为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便是近些年在马来西亚比较活跃的代表省份,虽然是后来者,却奋起直追成为中国在马来西亚投资的佼佼者。
由此可以看出,在中国,对内与对外宏观政策通常是来自于中央政府,而通常的执行者却是省政府,当然中央政府在背后会给予各个方面的支持。
马来西亚名义上为联邦制国家,虽然普遍被外界评为中央集权制国家,是因为其州政府在实际运作中往往受到联邦法令及中央特设理事会的牵制。但是,比起中国,州政府拥有更多的自主权。
中国在马来西亚推行一带一路政策时,起初是两国中央政府的国家对国家层面的战略。不同的是,中国的次国家政府尤其是省政府非常“听话”,而在马来西亚最积极的是中央政府,当政策下放到州政府时,除非这个州有相关利益者才会积极响应,不然的话是非常不“听话”的。
有很多典型的例子,比如中马“两国双园”的建设,几乎是同时开园,在广西的中马钦州产业园的建设进度却远远超越马中关丹产业园。中国方面得益于中央政府对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影响,包括对其的管理与扶持。而在马来西亚方面,中央政府非常积极,可真正落实到地方,因州政府有其自身的考量,没有那么积极地配合,因而减缓了建设的进度。
另外一个典型的例子是在柔佛州的房地产开发,因柔佛州有其自身的利益相关,柔佛州苏丹是这些项目最大的推手。例如据说森林城市项目是由中国的碧桂园集团与柔佛州政府拥有的柔佛人民基建集团联营开发。柔佛州的相关利益使得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柔佛州如鱼得水,所有项目开展的特别顺利。
中国参与马六甲港口与巴生港口的建设,也得益于地方利益相关者的推动。马六甲州政府希望通过皇京港为其制造更多就业机会,并且使马六甲成为卓越港口,恢复马六甲15世纪的辉煌,所以州政府非常支持皇京港的建设和其他来自于中国的投资。
雪兰莪州的巴生港也注重其自身的发展,巴生港务局主席江作汉大力支持巴生港与中国七大港口缔结友好港,并且表示巴生港需要打造更多的港口。在巴生第三港口的合作对象的选择上,交通部长廖中莱也表现出对中国的倾向。
如果州政府有反对的声音,必然会影响中国的投资可能性。
因此,中国在马来西亚投资要特别考虑次国家政府的作用,因为中马两国的政权制度不同,中国不能想当然地认为自己的top-down模式也适用于马来西亚,不应该只是看重中央政府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