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手持AK47行劫的“贼王”,变成半身瘫痪的重犯,叶继欢在狱中受基督教感化信主,并于2004年2月受洗,他曾亲笔信函回复基督教刊物《天使心》,分享他踏上“贼王”歧途的心路历程。
基督教刊物《天使心》2010年刊出叶继欢的亲笔信,叶剖白在内地长大的他,为改善家人生活,1978年17岁之时偷渡来港打工,但只有小三学历的他,只能做低下工作,做过风扇厂、电子厂、手表厂、水电学徒、搬运、装修工等。叶继欢说,当时说话带乡音,所以常被港人取笑及歧视,亦令他认为港人都是“先敬罗衣后敬人”,才打多份工,然而每份工却又做不长。
他后来遇上一名旧同学,跟了对方的亲戚“捞偏门”,结果23岁就首次入狱。他承认自己需要金钱,才犯下轰动一时的严重罪行,“以前就觉得金钱是很重要,因为可以改善家人的生活,与及不用给别人看不起我,我是拿命换回来的,有谁不喜欢钱啊”。
他亦为自己“平反”,“有人会觉得我是穷凶极恶之人,给我外号‘头号通缉犯’,‘极度危险人物’等,但我可以讲你知,我虽然有做过坏事,但从来未杀人,比起一些绑架撕票的绑匪,他们令到受害人失去至亲、阴阳相隔,那些人才真正令人感到可怕,我不是说我做坏事情是对的,每一个人都有不同的目标,好多事情都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的,况且我亦已得到应得的惩罚”。
叶继欢坦言,自信主后对金钱不再看重,反而珍惜家人及亲情,并说对以往做过的错事,当然感到后悔”,希望可慢慢洗掉罪疚。亲笔信指,他已踏出改变的第一步————戒了30多年的烟瘾,现时亦常劝导其他囚友,日后出去回复自由时,要脚踏实地做人。
叶继欢在狱中信教后,被牧师及囚友暱称为“欢欢”,与过去的暴戾形象大相迳庭,而他除每周日参加聚会外,还会义务与参观监狱的青少年见面,当“反面教材”,劝他们切勿误入歧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