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用作种植食品工业用途.仅34改性活生物体获批
(布城9日讯)天然资源及环境部长拿督斯里旺朱乃迪指出,在2007年生物安全法令下,只有被生物安全局辖下的国家生物安全委员会批准的改性活生物体(LMO)(如转基因生物)允许在我国作种植、食品和工业用途,迄今为止,共有34项申请获得批准,126项获批准限制使用。
他今日出席2017年全国生物安全研讨会后,在新闻发布会上说,大马接受含有改性活生物体的产品,但条件是该产品对人和动物没有健康风险。
“消费者不用担心获批准的改性活生物体产品,我们要担心的是没有经过当局批准就进入我国的产品。”
产品通过边境进入马
有鉴于此,除了处理改性活生物体申请,生物安全局也需检测市面上可能存在的改性活生物体并对其执法。在2016年,该局对894个样本进行分析,并发现其中155个样本含有改性活生物体。
旺朱乃迪说,含有改性活生物体的产品可通过马泰、马印边境、港口等进入我国,但政府目前没有足够的执法人员,只能暂时借助于其他执法机构。
2017年全国生物安全研讨会由生物安全局举办,出席嘉宾包括天然资源及环境部副部长拿督哈敏沙木里和生物安全局总监诺桑,主讲人包括前法律教授兼天然资源及环境部顾问拿督古迪尔星。
古迪尔星在主讲“生物安全法令的10年”时指出,在2007年生物安全法令生效后,1985年食品条例也跟着被修改,并规定人类的转基因食品和食品成份需要加贴标签,然而,在市场上似乎没有转基因生物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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