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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5/2017
动漫迷少女吴易甜命案·查案官:被告述杀人弃尸过程·哑铃击头三次再猛掐
作者: shuenfatt

(雪兰莪‧沙亚南17日讯)“15岁动漫迷少女吴易甜被谋杀复藏行李箱案”今日续审,根据第12证人即此案查案官苏峇里指出,被告潘伟雄坦承以哑铃敲打死者头部,并一一叙述干案与弃尸过程。

第12证人也是这起案件的查案官苏峇里今日在沙亚南第三高庭上出庭供词,并在庭上述说被告潘伟雄于2013年10月22日亲自到八打灵警区坦承自己的罪行。

他说,根据嫌犯供证书,被告指本身利用哑铃敲打死者头部三次,死者当时奄奄一息,他接着掐著对方,直到对方毫无反应。

他指出,被告也表示自己把遗体装入绿色行李箱,并以货车把行李箱载到哥打哥文宁一带,丢在沟渠旁。

他说,在被告叙述案发经过时,他曾询问被告是否懂马来语,而对方回应指本身中五毕业,可以理解马来语。

“在录取口供时,本身也询问被告表明其罪行后果,并确保被告是自愿录口供及明白沟通语言。”

他表示,被告再次坦承杀害受害者,并表示认罪。

“就在当天,被告带领我及一群警员前往弃尸地点,在沟渠旁寻获一个绿色行李箱,后来我走近该行李箱,并打开有关行李箱后,发现内有一具华裔女尸体,年龄十来岁,尸体呈半裸状态,后来我也召来鉴证组展开调查。”

他指出,隔日被告也被带回千百家村的住所,警方在被告房内,寻获哑铃和电击鎗,另有两件蓝色和褐色T恤及长短裤各一件。

他说,随后被告承认把死者的三件物品,包括拖鞋、眼镜及手机装入一个塑料袋,并丢弃在屋外附近的垃圾桶。

“警方也发现被告指出的凶器之一的锤子,且被告也描述曾用此锤子将死者强硬装入行李箱。”

被告潘伟雄(左)被带往沙亚南高庭。(图:星洲日报)

辩方反对供证书口供呈堂

对于主控官法丽莎要求把被告供证书及口供作为呈堂证据时,被告潘伟雄代表律师张宝妮(译音)提出反对。

张宝妮援引证据法令第24条文及第27条文,反对申请被告供证书与口供列为呈堂证据,并要求“案中案”审讯,以查清被告是否在自愿情况下录取口供。

对此,法丽莎以过往案例与说明,强调此案没必要进行“案中案”审讯来确保被告是在自愿性情况下叙述有关案情。

法官拿督阿兹曼最终拒绝辩方反对,把被告供证书列为附带条件证物,另外口供列为呈堂证据。

他说,若辩方无法针对被告供证书提出有力的反驳理据,那供证书将转为正式的呈堂证物。

法官斥首席辩护律师缺席

另外,法官针对首席辩护律师拿督拉柏星不懂得分辨轻重,缺席了今日的审讯而动怒。

拿督阿兹曼认为,拉柏星宁愿选择出席另一宗内安法令审讯,也不出席这绞刑案件,实属不该。

他表示本身已给予辩方律师许多时间,而这起案件于2013年发生,2014年提控上庭,至今已两年多,不应再拖延,此案不可忽视。

“我也可以耍流氓和翻桌子,我可以生气一走了之,但我选择好声好气并给予时间辩方陈词的机会。”

他希望辩方律师能以此宗案件为优先,并给予关注。

此案件将于7月5日、6日、24日及28日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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