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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8/2017
曹建廷‧大马无神论者与世俗主义
作者: bslim

最近有无神论者俱乐部在脸书上载聚会照片。照片中可见各族大马人参加聚会,其中多数是马来人。俱乐部也在脸书发布多名马来无神论者的心声。

众所周知在我国,马来人生下来就被视为穆斯林,离开伊斯兰等於叛教。

本地媒体广泛报道这件事情後,多名穆斯林在脸书留言。他们恐吓“叛教”的马来人,恫言把他们斩首或烧死。也有网民警告,我国首条国家原则是信奉上苍,应该废除无神论者国籍。

照片上清楚可见出席者容貌;如果恐吓者付诸於行动,出席者恐怕有生命危险。

当局对此坐视不理。有官员甚至说了不负责任的言论,恐怕会鼓励极端人士对无神论者采取行动。

例如首相署部长沙希淡说,群众必须把无神论者找出来,向他们重新灌输伊斯兰价值。他说,宪法没提到无神论者的权益。森美兰宗教司莫哈末尤舒阿末则说,根据伊斯兰规定,穆斯林成为无神论者必须处死。他说,虽然我国伊斯兰法庭不能处死无神论者,但“即使我们不能完成所有的事,也不能置之不理”。

很多人会想,俱乐部不该光明正大举办活动,那些出席者活该。主办者更不该把照片放上网。

例如推特用户YouTiup就说,因为目前国情,马来人无神论者应该低调。

这种话在无神论者耳里当然不中听。

有网民反驳,为甚麽我们必须躲躲藏藏,坐视宗教狂热分子强迫每一个人信教?

《南华早报》引述一个马来青年说,他必须每一天向家人朋友说谎,假装自己是虔诚的穆斯林。

一名网民留言说,无神论俱乐部的出席者也不是不知风险,他们事先同意主办方把照片放上网。她说,也许有的人厌倦了一直要躲躲藏藏的日子,厌倦了总有人叫他们等时机成熟。如果今天不争取,时机几时才成熟?

我很难说无神论俱乐部这麽做算不算不顾大局。如果我是他们会谨慎,这不只是个人勇不勇武的问题。一个人可能愿意承担风险,但如果有方面藉此大作文章,其他被描述成反伊斯兰的群体也会受影响。

我们是怎样的社会?

我回答不到,在这样的环境和时机下,无神论者或LGBT组织应该怎麽做。你心中或许有了自己的答案。

而且很多人对这两个群体说不定会有双重标准。蛮多人觉得同志有权“做自己”,但同样的人往往觉得无神论者不道德丶不够尊重他人宗教。我们觉得,LGBT群体是没得选,可是无神论者可以选择相信神。(呃,就像单身帅哥可以选择不单身的道理?)我是不可知论者,毕竟科学有所不知(虽然我超级讨厌诉诸於无知的人)。跟绝大部份不信奉传统宗教的人一样,我很抗拒“无神论”这标签,因为它用词暗示了对真相确信无疑的傲慢姿态,而那种确信自己知道真理的傲慢,恰恰是我们抗拒加入信仰的原因之一。

但我可以说,不是人人可以“选择”相信一个信仰。有的人可以无条件全盘接受一套思想或信仰,我不能,很多人也不能。我们的信仰只能靠自己摸索判断。

至少我的观察是,批评丶攻击别人宗教的通常都不是无神者,而是有宗教信仰的人嘲讽另一个信仰。随便滑滑脸书就看到一堆例子了。

不管怎样,如果你是无神论者或LGBT人士,觉得表达诉求会有危险,那你可以先争取表达立场的权利。当我们站在不同阵营里,无神论者只争取无神论者的权益丶LGBT只争取LGBT权益丶华社只争取华社权益等等,我们很难团结在一起改变现状。

我们需要超越群体,争取更大丶属於每一个人的权益。解决了大家的处境,我们才能解决群体的处境。

又或者你不是无神论者,也不是LGBT。但信仰自由丶言论自由丶人身安全权等这些关系到我们每一个人。我们需要一个世俗社会。今天他们针对的或许是无神论者。你不出声,因为你信神,不信神的人活该。然後他们逐一针对LGBT丶自由派丶基督教徒丶什叶派穆斯林,你也不出声,因为你只信佛。

然後下一句是甚麽,你帮我接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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