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企业大宗旨
世界第一家社会企业的创办人,也是2006年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尤努斯(Muhammad Yunus)说,企业有分两种,一种是为了满足私欲去创造最大的利润;另一种是为了无私的理由,发挥影响力改变他人的生命,那就是社会企业。总的来说,这笔利润能让一个人变富有,也可以改变这个世界。
捐钱行善是一种单向做法,善款只有一次性用途,无法再循环使用;如果拥有一个社会企业模式,具有社会目标,配合商业手法去经营,就可以让利润不断循环,更有效地解决社会问题,产生更大的影响力。
社会企业的根源可以追溯到1970年代中期,发展至今多个国家已有庞大的社会企业规模。截至2015年,泰国有超过12万个社会企业,英国逾7万,韩国有逾1550个被认证的社会企业,新加坡则有400个,至于大马则有100个。
人才回流带进社企概念
政府在2014年成立了马来西亚全球创新及创造力中心(MaGIC),协助年轻企业家和新兴企业发展。同年拨出2000万令吉支持社会企业发展。MaGIC的东盟创业家和社区外展(Asean Centre of Entrepreneurship and Community & Outreach)执行董事田怡鸿说,发展中国家一直在推广社会企业,也获得政府支持,大马才刚起步,因此社会企业数量没有那么多。
他说,每个国家对于社会企业有不同的定义。泰国一开始将非政府组织或慈善组织视作社会企业。如今泰国政府要成立一个社会企业局,去划分和界定社会企业的标准。泰国人民都很热衷于社会企业,一方面是泰国王室给予这些慈善机构很大资金援助。另外是泰国拥有许多外国慈善组织机构,例如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总部。
田怡鸿认为这样也间接影响泰国人民经营慈善事业和创立社会企业的想法。
“对比泰国,我国肯定没有这么多外国组织。但是你看我国有很多成立5至6年以上的社会企业,其负责人都是海外回来。因为他们接触了这样的资讯,就将这些做法引进我国。”
社企是“第4个部门”
社会企业是一个全新型态的组织,在美国被称为第4个部门。田怡鸿解释,一个国家由3个部门推动,分别是公共部门、私人部门和社会部门。
●公共部门:指政府。以公众利益为主,像推行国家基建、教育发展和医疗福利等。
●私人部门:指商家企业。以各类商业模式推出产品、服务,提高公众生活水平,推动经济发展。
●社会部门:指非政府组织、慈善机构。
关注个别的社会议题,努力作出改变。
社会企业不符合上述3个部门的定义,因为既有商业模式又有社会使命。以往这3个部门有很清楚的界定和范畴,“像照顾街友,不会想到是由私人领域去负责。政府可以提供很多福利给所需群体,但大目标还是以国家为主而非个别群体,所以由社会部门的组织介入帮助街友。”
然而,政府和私人部门的界线现在已逐渐模糊,政府会与私人机构合作,共同发展公共设施,即大家所熟悉的政府和私人伙伴关系机制(PPP)。同样的,私人和社会部门界线也开始模糊。当非政府组织有财务自主的观念时,就促使社会企业诞生。
哪些领域较少人关注?
根据MaGIC数据,最多人参与的领域是消除贫穷、教育、乡区发展和青少年议题。青少年的议题就包括失业、辍学等问题。
我国有很多企业愿意支持推动教育和帮助孩子的社会企业,但有些领域则鲜少人关注,例如难民的福利。由于我国不承认难民身份,从法律层面而言有很多灰色地带。“在马来西亚是不能聘请难民工作。但没列明不能跟他们买卖物品。”The Picha Project的主旨就是协助难民销售他们所烹煮的家乡食物,让他们每个月有足以温饱的收入。
环境课题在最近几年也逐渐被重视,许多社会企业会呼吁减少塑料袋,推动回收运动,使用回收材料制成的用品,减少浪费和循环使用资源。
社企与CSR有什么不同?
企业社会责任(CSR)是公司从盈利拨出一个比例或数额作慈善用途,回馈社会。不过对私人企业而言,其主要目标是为公司股东创造利润,而非为了社会公益目标。而社会企业则是有一个社会使命,透过营收去创造经费,让慈善活动得以永续经营下去。除非私人公司政策有制定条例,拨出固定数额或比例去持续关注一个社区福利、公益活动,不然难以达致像社会企业所做出的效益。
至于社会企业在未来会否取代非政府组织,田怡鸿认为不会。他以Grab Car为例,这个行业同时涉及了交通、科技、财务、物流等领域。社会企业是一个新颖的领域,并非现今商业模式的终极进化版,就如全球最大的住宿提供者Airbnb,打造了无界限平台,属于一个全新商业模式,现在还在持续开发中。
私企与社企多元合作
田怡鸿指出,过去私人企业宁可帮助非政府组织,因为认为社会企业可以应付资金问题,能够自力更生。不过,这个情况已出现转变,私人公司与社会企业开始采取合作伙伴形式,创造更大的社区利益。我国其中一个电讯公司就与EPIC Homes合作,提供平台让公众随意捐款,EPIC Homes就用这笔钱为原住民盖房子。一家银行企业也向Silent Teddies Bakery购买饼干,然后送给客户。“这些企业没有捐钱,而是透过购买这些产品帮助他们。”他说,国外甚至允许社会企业竞标工程,跳脱固有的思维框架。
很多私人企业鲜少考虑聘请障友,因为需要更多训练成本。“假设一个情况,如果一个电脑公司聘请视障的工程师,那么他所设计的电脑就会适合有视障的用户和普通用户。”他认为,这样公司顾客群就会多了一批障友用户,这其实有利于公司和国家未来发展。
访谈中,田怡鸿强调公众必须改变观念————社会企业不是慈善组织。他们推出产品和服务,是要顾客认同其理念而购买。“公众要视他们为私人企业。如果产品品质不好,就要求对方改进,不要因为对方聘请贫穷人士制作就接受不符合标准的产品。”
对于是否会出现滥用公众善心的现象,他认为无法避免有坏苹果,但绝大部份都是抱存帮助他人的善心。很多人会用放大镜去监视社会企业,他反问,质疑者为何不曾质问私人企业是否有剥削劳工去制造商品。
“非政府组织用着你的善款,但是社会企业并没有,而是你付款买了产品和服务,那个是利润。好比私人企业,你买了他们的产品,会去理会对方怎样运用利润吗?如果今天有一个人向社会企业捐献5万令吉,那么他有权力去质问是否有妥善运用。”
当询问我国是否有条例管制社会企业时,他说没有,也没必要制定新法律。据了解,社会企业可以在公司注册局(SSM)底下注册成为一家私人公司,或在社团注册局(ROS)底下注册成为一个社团。公司注册局和社团注册局有不同的架构和法律管制。“根据MaGIC数据,绝大多数社会企业注册为私人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