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教士查米汉的丑剧,有一段特别令人发噱。
他批评柔州苏丹不应该禁止“清真洗衣铺”,长篇大论之後,还声称他坦荡荡的,不害怕批评苏丹,因为他说的是真理,他可以面对上苍。
口气大到上得了天,“真理”也骇得在场的听众不敢吭声。
只是,一旦被调查,口气变成泄气,这粒米汉即刻向苏丹道歉;“真理”的有效期也太短,绝口不再提。
态度来个急转弯,汉子变成戏子,很可笑。
然而,可笑不是唯一重点;如果把他当成笑话或丑剧,就忽略了此人此事背後的大问题。
这头希望苏丹原谅,话锋一转,他却说要提告3家媒体和前部长再益,因为他说的是“苏丹”,而没有说是“柔州苏丹”,证明批评他的都是反伊斯兰,不尊重穆斯林的敏感。
他向苏丹道歉,希望获得苏丹的宽恕。想来,他知道冒犯了苏丹,不是小事。苏丹位高权重,也是当然的伊斯兰领袖,不是他查米汉这种份量的人物,可以得罪得起的。
但是,被他糟蹋为“不净”,和“抱狗丶吃猪肉丶喝酒是同义词”的华人,他一个字都没有提。
在这些宗教极端主义者心目中,非穆斯林这些异教徒是甚麽东西。批判教训“不净”的华人,只是等闲事,无须道歉,更没甚麽原不原谅的。
没有反省的道歉,很可恶。
而他向苏丹道歉,不过,却不是为他的言论和立场而道歉。他仍然认为他代表了圣洁的宗教,因此,任何报道他,批评他的媒体和人士,都是不圣洁的,都是反伊斯兰,不尊重穆斯林。
把自己当成宗教的代表,以为自己就是真理,以自己的“圣洁”来污化其他种族。
这种认知,很可怕。
如果查米汉只是一时脱口而出,或许对他的批判,还有斟酌的馀地。但是,通过检查他以往的记录,才发现此人的极端行径不是偶发,而是惯性。
去年的圣诞节,他宣称穆斯林不能够恭祝基督教徒“圣诞快乐”,因为基督教徒是异教徒。
他不能容忍那些比较温和的穆斯林,动辄就把“偏离教义”和“违反宗教”加诸他们身上。
对於开明中庸的宗教司,如玻璃市的阿斯里和直辖区的朱基菲里,他公开批评,为他们套上瓦哈比派的帽子。
他公然污蔑其他种族,还声称不介意人们指他“种族主义”;他以为有了宗教为护身,可以肆意妄为。
这一次,他因为批评苏丹而踢到铁板,面对法律制裁。
如果他没有批评苏丹,而只是一再的贬低其他宗教,宣扬他的极端思想,那是否会被对付呢?
如此一个宗教小拿破仑,又怎麽可以长期附身在宗教官僚体系,误导信徒,腐蚀社会?
这是我心里的疑问。
集可笑丶可恶丶可怕於一身的传教士,或许不只查米汉,这是大马必须正视和克服的问题。
提控查米汉,是要证明当局正视这个问题;不只是因为他批评了苏丹,而也是基於他诋毁了其他宗教,以及传播仇恨和极端,制造社会分裂,威胁多元社会的和谐与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