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例规定按身家定罚款额‧挪威22岁女首富醉驾被罚12万
挪威一名22岁女学生因醉驾被罚款,金额高达25万挪威克朗(约12万令吉),只因当地法例规定,醉驾罚款额根据被告财产而定,而今次被罚的是坐拥多达77亿挪威克朗(约38亿令吉)丶被福布斯列为全球第二年轻亿万富豪的挪威女首富安德森(Katharina G Andresen)。
安德森2007年获父亲送赠家族投资公司的42%股份,令她一跃成为全球第二年轻亿万富豪(billionaire),亦是挪威女首富。她复活节时驾车前往家族拥有丶位於当地一个滑雪胜地的度假屋途中被截查,结果在酒精呼气测试中被验出,体内酒精含量高达法例上限的3倍。
挪威法官一般会向醉驾被告判处相当於其月薪一倍半的罚款,但法官有权根据被告拥有的财产而提高罚款额。按照这原则计算,安德森可以被罚高达3500万至4000万挪威克朗(约1768万至2020万令吉),但奥斯陆法庭最终在本周判她罚款25万挪威克朗(12万令吉),理由时她犯案时拥有的股分尚未派息,她当时亦没有固定收入。
安德森同时被判监3星期但获缓刑,并需停牌13个月,她为自己的行为道歉。(香港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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