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用7人身分签配套·大马男骗16手机监1年
(新加坡21日讯)来自大马的31岁电器店职员盗用7人身分,5个月内签线盗走16台总值超过2万元(约6万令吉)的手机,被判坐牢一年。
被告是31岁的大马男子卓伟权,他案发时在阁室(COURTS)担任组长,负责为顾客签手机配套。他面对16项刑事法典第468条文(伪造文件)的罪行,控方针对其中7项罪行提控,其余在法官下判时考虑在内。
根据案情,一名淡滨尼阁室霸级店的顾客在今年2月7日到警局报案,表示自己的身分证被盗用,与星和(StarHub)签了3份手机配套,而申请是从阁室提交的。
两家公司是独家合作伙伴关系,阁室的手机都由星和提供,阁室也能协助顾客续约或签下星和手机配套。
案情显示,在去年9月,被告盗用别人资料及冒充签名,在所工作的地方签下新手机配套。根据服务协定,顾客只要签下手机配套,就能以比原价低的价格买到新手机。
为了掩人耳目,被告不选择直接偷手机,而是在盗用别人身分后,交上这笔买手机的优惠首款,并拿到手机和收据才过公司的安检。
案情显示,共有7人的身分被盗用,其中包括3名顾客,还有被告房东的家属等人。被告一共盗走了16台手机,总价值2万1588元。
被告坦诚因好赌,把这些手机在网上以千元的低价卖出,再把钱换成令吉带回马来西亚养家。
法官最终判被告坐牢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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