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申报96万佣金案.高庭维持地庭原判.邱震华获释
(吉隆坡22日讯)高庭今日维持地庭原判,在没有申报曾获得96万1500令吉佣金来源罪名下被控的前吉隆坡刑事调查组主任拿督邱震华表罪不成立,当庭获释的裁决。
高庭法官拿督阿兹曼今日驳回控方提出的上诉,并维持地庭原判。
地庭法官苏海妮于今年5月26日宣判邱震华表罪不成立,指他在填写财产申报表格时,是根据自己的理解,在未获反贪会的协助或任何一方的讲解,以及提供指南的情况下填写。
她也指,邱震华已根据反贪会规定的格式填妥表格,并附上他所有的保险资料,认为他非蓄意要向反贪会隐瞒任何事。
此案由主控官阿旺阿玛达再也副检察司及布迪曼副检察司检控,邱震华的代表律师是拿督吉旦南。
邱震华是在2016年1月22日被控上庭,根据控状,他被指于2013年12月23日至2014年1月21日,在布城反贪污委员会总部“蓄意”不遵守副检察司于2013年12月23日,在2001年反洗黑钱与反恐融资法令第49(1)条文下所发出的宣誓声明,申报他获得96万1500令吉佣金的来源。
一旦罪成,邱震华可被罚款不超过100万令吉或坐牢不超过1年,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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