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霹雳.怡保25日讯)用花盆、垃圾、树木等遮盖、包围或匿藏消防栓,或错误使用消防栓,可被消拯局开出不超过500令吉的罚单,而这是1988年消防服务法令(341法令)下可发出罚单的违例事项中最多公众犯下的错误,在2016年甚至占了违例事项的90%!
该错误为1988年消防服务法令第26条文,即遮盖、包围或匿藏消防栓,以致它的所在地难以被鉴定,或干扰消防栓,或使用在非对抗火灾用途;一旦案件被带上法庭,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消拯局:拖慢拯救时间
霹雳州消拯局助理局长(调查)蓝利接受星洲日报《大霹雳》社区报访问时强调,若消防栓被阻挡,一旦发生火患,将影响消拯员的反应时间,拖慢拯救过程。
“若将屋子前方的消防栓遮挡住,影响的不只是自己的房屋,也包括周遭91.2公尺范围内的房屋。”
工程影响消防栓.承包商可被控
他说,根据霹雳州消拯局数据,所有可开出罚单的消防违例事项内,第26条文占了最高比例,即2014年总数183宗违例事项内占了125宗(68.3%)、2015年150宗占了125宗(83.3%),2016年201宗占了181宗(90%),至于今年截至9月则发出了85张罚单。
其中在2014年,共有5项控状被带上法庭,涉及者共被罚款9000令吉。
除了公众,违例者包括进行工程的承包商;若进行涵盖范围涉及消防栓的提升道路等工程,却没有事前告知消拯局,或工程导致消防栓前的水流开关闸无法打开,影响水流出,比方承包商推倒消防栓铺路后没有重设,承包商已触犯该法令第23(4)条文。
蓝利透露,2013年曾有一家工厂在该条文下被控上宜力推事庭,被罚款3000令吉;2014年安顺推事庭也有一单案件,被告共被罚3000令吉。
“违例者可能是不清楚相关条例,或他们没将此事放在心上,认为消拯局不会采取行动,公众及承包商应该对此事存有醒觉意识。”
其他的违例事项包括第55条文,在没有合理原因下破坏、匿藏、开启或关闭火灾警报器,是继第26条文后,第二个最多人犯下的违规事件。
其他包括第25条文,干扰消防栓耳帽安装过程,或破坏已安装的耳帽;第47条文,闯入已被消拯局接管的建筑物;第51条文,阻扰消防员执行任务,如不让消防车通行、使用紧急车道等;第52条文,不遵守官员指示,比方被消拯局调查官要求录取口供却不愿意给予合作。
可罚5千或监禁3年
此外,还有3项在该法令下的2001年消防服务(消防认证)条规下的违例事项可发出罚单,针对大型建筑物如霸级市场、医院、酒店等,包括第3(5)条,允许他人使用认证;第5(3)条,认证遗失或损坏却没有在14天内告知消拯局;第6(2)条,没有公开展示认证。
以上这些违例行为刑罚皆一样,即可被消拯局开出不超过500令吉的罚单,若案件被带上法庭,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