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行炒外汇案皇委会的报告,比预期中更让人吃惊。
惊人之处,不在于建议对付马哈迪和安华,或是诺莫哈末;而是这一炒,亏掉了国家315亿令吉。
这个数目,放在今天,依然是天文数字。
315亿令吉是什么概念?
我翻查记录,外汇案落幕的1994年,大马的外汇储备是263亿美元。以当年约2.5令吉对1美元的汇率,等值657.5亿令吉。
外汇案的亏损,相等于大马一半的外汇储备。
太荒唐!几个人的贪念和滥权,几乎可以让这个国家的财政崩溃。
大马没有破产,或许是天佑大马;但是,国家财政受到如此巨大的伤害之后,破坏不可能避免。几年后的亚洲金融风暴直击大马,重创外强中干的令吉,经济跌入谷底,企业排队倒闭。
这是否外汇案的后遗症?值得经济学家进一步研究。
用荒唐来形容,还不足以道出其严重之一二;犹如对一个重刑犯说:“你是一念之差。”
国行本来就不应该涉及炒外汇的活动。
国家银行的责任,用最简单的话来说,在于管理和监督一国之金融系统,包括维持货币的稳定。
1980年代中到90年代,大马国家银行却是本末倒置,进行外汇的投机炒作,颠覆了国家银行的原本功能,也违反了国家赋予它的责任。
要炒作外汇,那是金融鳄鱼的工作,连一般银行都不应该涉及,更何况国家银行。
1995年英国最大银行之一的霸菱银行,它的一名交易员尼克里森,就是因为投机交易,结果亏掉了14亿美元,导致霸菱倒闭,霸菱的投资人直接受害,损失惨重。
之后,尼克里森本人被提控,罪成坐牢6年。
而霸菱的高层,他们也不能摆脱责任,他们授权给尼克进行这些投机交易,而且疏于管理,导致交易失控。
如果尼克里森不出事,他们可以一直从尼克里森的业绩中得到好处,享受他们的优厚待遇;但是,这种态度,最终毁了银行。
而谁是大马国行案中的尼克里森?谁又是尼克里森的上司?
答案隐然若现。当年负责炒外汇的诺莫哈末,以及政府的高层,包括马哈迪、达因、安华等等,都需要交待。
皇委会交出报告,就等待下一步行动。
至于是否有政治动机?这不是重点。就事论事,谁人祸国殃民,就必须受到惩罚;过去不能就此成为过去,也不应该基于政治立场,给予当事人姑息同情。
重点是,国家亏损了315亿令吉,不能就此了事。